“是。”我答。
“不要再回到穷乡僻壤去了,留下来吧,”他非常诚恳,“我们慢慢再谈这个问题,今天晚上见。”
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一次被他感动,如果别人说这样俗不可耐的话,我头一个反感,可是自他嘴巴中说出来,又不同味道。
我跟母亲说到今夜的宴会,她大大诧异,“太初的舅舅是黄振华?这黄某是大名鼎鼎的一个人,连我这种足不出户的老太婆都晓得。他是两局里的议员,什么大学里的名誉校董。”
“是吗?”我笑了,“你们俩老是否要按品大妆见客?”
黄振华的车子来得非常准时。司机上来按铃,我们四口子下得楼来,但见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人站在一辆黑色的宾利房车旁,见到我们立刻迎上来。
“周先生周太太,”他紧紧与我爹握手,“这一定是棠华了——”一边又跟我打招呼。
他将太初自我背后拉出来,“小玫瑰,你忘了舅舅了?”一把拥在怀里。
一连串的大动作看得我们眼睛花。这个人,我想,他要是有机会在大观园里,也就是另一个王熙凤。
敷衍客套完毕,大伙上了车子,车内先坐着一位太太,约四十来岁,雍容清雅,向我们不卑不亢地打招呼。
这一定是黄太太了,我喝一声彩,比起她来,黄振华活脱脱变成一个满身油俗的商人。
她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一双眼睛含笑地向我望来,我顿时脸红。
太初紧紧靠在我身边,握着我的手。
一路上黄振华那客套捧场之辞流水滔滔似地自他口中倾囊而出,我听得呆了,与太初面面相觑,但很明显,我们家那两老简直与黄振华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非常投机。
我偷偷向黄太太看一眼,她顽皮地向我们眨眨眼,我与太初都笑了。
太初在我耳畔说:“我喜欢这位舅母。”
我捏捏太初的手,表示安慰。
请客的地方金碧辉煌,是吃中菜的好去处。
我到这个时候才看清楚黄振华的长相。他非常英俊,头发有七成白,但看上去反添一种威严,身材保养得极佳,显然是经常运动的结果。他精力充沛,热情好客。
他叫了一桌的好菜,不停地与我们谈我们熟悉与喜欢的题材,他真是一流的外交交际人材,风趣得恰到好处,谈笑风生,对任何事都了如指掌,如财经、政治、艺术、各地名胜,什么白兰地最醇,哪种唱机最原声,游艇多大最适宜,诸如此类。
我自然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活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光有学问是不管用的,清高得不可攀地步,于大众有什么益处?黄振华才是社会的栋梁支柱。
但是他太太,呵,黄太太真是风流人物,长长的头发挽一个低髻,耳上配精致的钻饰,脸上的化妆浓淡得宜,态度温柔可亲。
她轻轻为我们布菜,“多吃一点竹笋炖鸡,味很鲜。”
或是,“他真吵,别去理他,你们管你们喝汤。”“他”指的自然是黄振华。
菜实在美味,我从没吃过那么好的中国菜。酒也好,从不知有那么香的白兰地,我颇有乐不思蜀的感觉——不想回美国小镇的穷乡僻壤去了。在香港住多好,在近海滩处,譬如说,石澳,置一幢白色的平房,过静寂的生活,闲时跟黄振华这样的亲友出来热闹喧哗吃喝,岂不是妙得很。
到最后,黄振华送我一只手表作见面礼,我大方地戴上了。
太初也喝了一点酒,精神比较松弛,她一张脸红扑扑地,益发像朵玫瑰花。
黄振华说:“真像我妹妹。唉,外甥女儿都那么大了,眨眼间的事而已。”
黄太太端详太初,她说:“像是像,可是……”她侧侧头,“并不是一个模子的,太初是她自己。”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花魁郎追妻日常 喜宝 流金岁月 极宠无双:正室指南 我脑内的哲学选项 早安,小甜妻 (网球王子同人)网球王子之十年后的冢不二 朝花夕拾 (香蜜同人)香蜜之乾坤在握 风动护花铃 娇宠妒夫 致命风流[重生] 将军的毛真好摸[星际] 例外 [刀剑乱舞]织田信长夫人 未来之种田也幸福 我是要成为影帝的男人[重生] 独家错爱 朕非美人,亦无疯骨 投资女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