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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和《吕氏春秋》的这两段文字常被学者们用来佐证殷商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之存在,但至少《吕氏春秋》的记载未必是真实可信的——通观上下文,作者的意图是要“讲道理”
,而不是“摆事实”
,也就是说,作者用的是先秦诸子常用的“小故事,大道理”
的论说手法,并且,和纣王这个故事相邻的其他故事无不具有寓言性质,而纣王这则故事最后是要说明“用法若此,不若无法”
,批评那位太史死脑筋“据法而争”
而使大贤人微子启终于与王位无缘,大坏蛋商纣王却登上了王座。
——道理是实在的,故事却未必也是实在的。
文献寥寥,还是要从甲骨文入手。
在追溯源流的问题上,胡厚宣有一番疏理:在殷商后期,九代人里有七代传子,可见这全不是兄终弟及的制度了。
商王妻子众多,又重视生育,由此而有传子之制,由此而有嫡庶之分,由此又渐渐生出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由此而下启了周人的宗法制度和封建制度,此即儒家礼制的一个重要源头之所在。
具体到嫡庶问题上,“卜辞中有大子之称,当即长嫡之意。
又有称小王者,疑即指此种嫡长继立之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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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亲亲到尊尊的转变,或许不像古人普遍认为的那样,发生于殷周之际无中生有的制度设计,而是具有更早的渊源。
这种转变既不是一蹴而就、从无反复的,更不会是各个地方同时发生的——比如,作为生活在周代的殷商后裔,宋国的兄终弟及观念似乎就更强一些(如前述宋宣公的故事),而立宠姬所生之爱子也算是国君们一种顽固的人之常情——鲁惠公似乎就是一个样板,或许因为爱仲子而欲立桓公,于是也像宋宣公一样,在继承法问题上埋下了一粒乱国的种子。
从这层意义上,大约也可以对“《春秋》为何开始于隐公”
这个问题解读出一则新的春秋大义来。
另外,王国维的考证虽然尚存争议,但他对嫡长制的意义所作的分析仍是尤其值得参考的:从嫡长子继承制度而有了宗法与丧服之制,由此而又有了封建子弟之制,以及君天子臣诸侯之制度。
545周人政治的渊源,乃至后世许多社会体制与社会问题的渊源,都可以在嫡长子继承制上找到。
5.释“声子”
(1)谥法歧说
声子是鲁隐公的生母。
如果按照前文对孟子名字的分析,声子这个称呼应该意味着:“声”
表示排行,“子”
表示姓。
但是,“声”
是谥号,是这位鲁惠公的继室死后所获得的评语。
按《礼记·乐记》“闻其谥,知其行”
,从这个“声”
字上应该可以推知声子一生的品行。
那么,在谥法里,“声”
字是什么意思?
孔颖达注释:“谥法:不生其国曰声。”
所谓“不生其国”
,旧注解释为“生于外家”
,按陈逢衡的解释,这是说:这个孩子是在母亲的娘家出生的。
如果这个解释成立的话,似乎很难想像这就是在“闻其谥,知其行”
的意义上对声子的盖棺论定。
问题无解,退而求其次:孩子生在娘家,这事是好是坏?——至今仍有些地方的风俗认为孩子不能生在娘家,但周代的事情就不好说了,而且,陈逢衡的解释也非定论,其中的疑点很难解决。
546所以,“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