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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莫行之演唱的每一遍,都仿佛重新谱了一次曲……
万事俱备,只欠开唱。
十五万人的巨大场地,就像是一颗竖立的蛋,舞台在最低处,四周的弧壁上,密密麻麻的粉丝们挥舞着发光棒,汇聚成一片片霓虹组成的光海,非亲临此地,才能体会到那种迸发般的热情。
尤其当你站在舞台的最中心,那种仿佛成为宇宙之王的感觉,实在令人迷醉。
此时此刻的王子霄,就是这样的感觉。
他整个人都要燃起来了。
这就是歌手最大的幸福。
不像是演员演戏时,无论成品电影多精彩,绘成它的小片段,都是无聊和寂寞的。
演唱会则是另一个极端。
从你站在舞台上的那一刻起,你就在发光了。
不必再压抑自己,尽情的发光吧。
做演员时需要一人千面,不能掺杂太多个人特质。
在这个舞台,你却只需要将你最大的魅力散发出来。
所以每个成功的歌星,他们的死忠粉都非常的多,因为你根本无法不爱上在舞台上倾城炽烈的他。
这就是此时的王子霄了。
或深情,或激烈,或款款低语,或热辣奔放。
莫行之就站在暗影处看着他。
三个小时的时间就这么悄然滑过了。
哪怕以王子霄变态级的体力,都有些气喘吁吁了。
他的嗓音带上了一点微微的沙哑,却让他的歌声更加性感起来。
&ldo;接下来的这首歌,我要请我最爱的人来唱。
&rdo;王子霄的话音一出口,立刻引来排山倒海的呼唤‐‐
&ldo;莫行之!
&rdo;
&ldo;莫行之!
&rdo;
&ldo;莫行之!
&rdo;
民意已经被裹挟了。
即使有少部分保留神智的人回过味来,哎,我莫不是传说中声音能令人怀孕的跑调大魔王吗?他竟然真的敢在这种舞台上开口唱?
事实证明,莫行之还真敢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