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一次来到这座城市,突然间觉得自己也融入了它。
我知道,这种亲近感、熟悉感都是因为生活在这里的某一个人,因为他,所以关于他的一切都变得可爱起来。
开学了,我竟然就这样稳妥地走进了大学的校园。
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是什么样的,也没有人在乎。
所有人都沉浸在各自关于&ldo;新&rdo;的话题中,我冷眼旁观,自得其乐。
学校离齐乐思的家有一段距离,但也还好,公交车四十分钟,我可以一路看着陌生的风景过去,尽管城市无风景。
城市也并非就真的无风景,它可以在某个人出现的一瞬间成为世间罕见的圣地。
一切都是因为人。
我对什么都没有执念,包括爱情。
我是个连生活是什么都不清楚的人,更别提爱情了,我不期待,也不奢望,更不打算予以追求。
无论什么事,停留在最初才是最美好的,就像那些书中的故事,在翻开书页的第一行大都是岁月静好你侬我侬,而随着故事的发展,人物被剥了皮,难免经历撕裂般的痛,哪怕到了最后,给你一个看似美好的结局,可谁又能懂在结局前受过的那些苦?
所以我想,一切都不要开始比较好。
让我们就做这个世界的独行侠,我已经拼了命努力才能做到不去伤害别人,所以,也不能给别人伤害我的机会。
要知道,在过去的日记本里,藏着我多少的怨念和多少的诡计,我想方设法的计划着如何毁灭一个人‐‐我自己和齐乐思。
那时候我甚至想,如果有一天他胆敢站到我面前,我一定毫不留情地撕烂他。
我想看他痛苦挣扎的脸,一定比嬉笑的他更好看。
我就是这样的人,令人鄙夷。
如今看来,我似乎是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曾经一身恶臭,现在小心翼翼不去暴露自己。
到学校的第一天我就又去了齐乐思家楼下,又去那家花店,又买了一束百合,又插在了他家的信箱里。
我觉得有趣,躲起来偷看他时也有趣,看到他惊愕的表情时更有趣。
齐乐思确实是个好玩的人,他拿着百合的样子让我恨不得走过去让他闻闻香不香。
他一定在猜这是谁的恶作剧,但怎么都不可能猜到我身上。
大概在他的世界里,我早就已经消失了。
这样也好。
我的人生从来没有这么安静知足过。
我走了那么远的路,经历了那么多的险恶,终于走到了今天,就算这里不是我的目的地,也是我最好的栖息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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