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我不是嘲笑你眼睛……谁让你没个名呢。”
“我觉得朱瞎子这名字挺好,够贱……贱名贱命,才活得长嘛……”朱瞎子喝了些酒,颧骨酒红,酒糟鼻更是明显,一改往日的性子,反手在草蒲地垫上摸抓酒瓶,抓了几下也没抓着,这时一酒瓶递到他面前。
朱瞎子醉眼稀松,见到是萧石,愣了一下。
“少爷。”
说着就要起身,身体一软,倒在草席子上,有些狼狈,手中的酒撒泼不少出来。
刘壮则是挠头,讪讪道:“少爷……你也来了。”
看着刘壮贱贱的样子,萧石气不打一处来:“你让我好找,怎么,不合群啊?躲谁呢?”
刘壮嘿嘿傻笑:“这不难得和朱叔一起喝酒,他还说会算命,我就和朱叔聊聊,我不听戏,乌泱泱的,耳朵疼,听不懂。”
萧石随意的坐下来:“朱叔,没和小荣他们一起过?”
朱瞎子起身,头发上沾了菖蒲草,有些不好意思。
“在家喝了一碗花生米粥,小荣非得教他哥认字,我琢磨着不好打扰,刚好主家又是乐善好施的,粥香,量足,又有酒喝,过来噌喝几杯,免得酒虫痒心。”
萧石闻言,有些意外,他原本以为朱瞎子是一个木讷老实的人,可没想到,却也有幽默的一面,至于朱小荣教他哥识字这事,萧石也并非第一次听说。
按照一些游走江湖术士的说法,杏花村这个地方很邪性,曾经出过松溪公这样的大儒,还出现过萧德公这样的进士,这两人把杏花村的气运夺走了。
为啥这么说呢。
自这两人以后,杏花村再也没有出过有学问的大人物,被嘲笑的对象反倒不少。萧石不是第一个,最先被嘲笑的人,反而是松溪书院的朱方儒,考了几十年,知命之岁,还挂着个秀才的名字,这倒也罢了,三年两头考,屡败屡战,再败再考。
据说朱方儒这些年领县里的廪米供奉,总会被围观,给他发公粮的管事都被他给熬没了,到死都没能看见朱方儒把头上的四方巾给换了,临死前把铁饭碗交给了儿子,并叮嘱家祭的时候一定要说说这事,如今,那位管事的儿子,已经给朱方儒又发了六年的廪米,儿子都又可以打酱油了。
不仅如此,就连远在几百里的金陵考府,都知道这位秀才考生的事迹,入考的被褥和工具都不用细细检查了——能作弊,还能名落孙山?简直是科考届的一股清流。
朱方儒的事远近皆知。
但是杏花村,这些年又出了两个‘呆傻’人物,一个是萧石,还有一个,就是朱小荣的大哥朱大强。
又一个姓朱的!
甚至有人开玩笑说,不如改姓猪,落到朱方儒耳里,使得他无能狂怒。
与萧石不同,朱大强的傻,是另外一种极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那种,曾经也被朱瞎子送进学堂过,但是他硬是二十天都没能从一数到十,反倒在这二十天里,偷进山打了一窝野猪,据说那年他才十三岁!
可惜,这位神奇的人物,萧石如今还没有见到过,别说他没见到,就连村里的人也很少见到,因为他长期混迹深山,继承了父业,是个很厉害的猎人,可以说,朱小荣能够上书院读书,买纸笔的钱,主要来自他哥朱大强打野物贩卖。
“朱大叔,小荣以后说不定要当官的。”萧石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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