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几串香喷喷的烤肉之后,华眉已经把刚才那个吻忘到山背后去了,毕竟对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女青年,一个吻不是什么关乎生死的大事,更何况花木离本身也是十分有魅力的男人,虽然之前怀疑他曾经对自己做过不轨之事,但事实上自己的身体似乎也没有被摧残的感觉,只好权当是自己做了一场春梦罢了,可恶的是自己对那场春梦没有半点儿印象。跟着他来到流花国,起码比留在三王子府不明不白的要好,虽说新鸾对自己情同姐妹,但是如果不是自己嫁过来,新鸾也必定要嫁,一旦新鸾走了,她在京城便没有了依靠,能不能顺利离开都很难说,毕竟自己还挂着绣女的名儿。临走的时候师傅要自己去江湖中历练,没想到却历练到皇宫里去了,而且还从一个皇宫到了另一个王宫,世事真是难料。
“怎么不吃了?”花木离看着眼前的人儿拿着一串肉发了半天的呆,忍不住问。
“哦,我吃饱了,我们去看看那边卖匕首的吧,看起来好漂亮。”华眉赶忙掩饰道。
俩人走到那个摊点上,只见各式各样的匕首摆在地上,许多刀鞘上还缀着大小不等的宝石,在阳光下显得分外耀眼。华眉一眼相中了一把古铜色刀鞘的匕首,看起来它似乎格外厚重,刀鞘上只简单地刻了两个菱形图案再也没有任何装饰,但是它却深深地吸引了她。
“小姐真是好眼光,这可是我的镇店之宝。”卖匕首的中年男人殷勤地说。
“呵呵,你一个摆小摊的,还说什么镇店之宝,哪里来的店?”华眉忍不住笑起来。
“小姐有所不知,我们家原来有一间很大的店铺,因为族里除了个败类,将房契偷出去赌输了,不得已才摆起小摊的,小姐你想必不是本地人吧,你随便一打听就知道我所言非虚。”卖匕首的男人面色略带沉重说。
“呵呵,这个我倒是可以替他作证,他们家原来的确有店铺的,我也曾买过他家的匕首,质量还是不错的。”花木离在一旁补充道。华眉恨恨地蹬了他一眼,这人脑子是不是短路了,明明看到她想要买匕首,还帮着卖家说好话。
“你这把匕首看起来也没什么特色,怎敢说是镇店之宝呢?”华眉有意压他一下。
“小姐请看,这把匕首乃是雌雄一对,祖上传下来的,据说可以降妖伏魔的,它不但锋利无比,而且可以避邪,更加可以用来做情人之间的信物,如果两个人分别拿一把匕首,其中一个有了危险,另一个手上的匕首会自动鸣叫示警。”男人不慌不忙地说着。
“真的假的?”华眉一脸不相信的样子。
“不管真的假的,这匕首我们买了。”花木离已经从怀里开始掏银票了。华眉心里哀叹,真是个败家子儿呀,这样子买东西的人,别人花一两银子,他肯定能花五两。
出乎华眉的意料,那个卖家并没有漫天要价,而是以百两银子成交了,而且还附送了一只比较花哨的刀鞘,说这个刀鞘是为雌匕首配的,姑娘家应该佩戴漂亮的刀鞘。
直到坐上了马车,华眉才开始埋怨:“你这个人可真笨,买东西都不会砍价的么?”
“那要看买什么了,遇到自己心爱之物,若还是一味地砍价,万一让旁人买了去,岂不是追悔莫及?”花木离振振有词道,华眉细想一下觉得也十分有道理,但是终归还是觉得这样会吃亏。
“你别不服气,为了自己心爱的,吃亏也是一种幸福。”花木离依然一脸的微笑,似乎他捡了个大便宜似的。
接下来,无论华眉怎么说,他都不吭声了,只是默不作声地将其中一只精细一点的匕首抽出来,放进了卖匕首的人送的那只漂亮刀鞘里,亲自替华眉佩在腰间。
说来也奇,这两只匕首中央各有一道凹槽一道凸起,但是合在一起却看不到一丝缝隙,真像是天生一对,花木离看到之后,心里更加高兴,一路上竟然哼起了一首她从未听过的曲子。
华眉第一次听到他唱曲儿,那声音低沉雄厚,曲调粗犷豪放,却带着一丝忧伤,虽然听不懂他唱的是什么语言,一时间却也听得痴了。
花木离一边唱着,一边还用手紧紧握着新买的匕首,仿佛他握着的不是一把匕首,而是他心爱的姑娘的手。
当他停下来的时候,华眉还痴痴地望着他。花木离小声问:“喜欢这首歌?”
“是的,很好听,就是有点儿伤感。这首歌唱的是什么?”华眉问。
“哦,我忘了你听不懂我们流花国的古语了,这是一首古老的情歌,首歌的大意是:
燕子啊,听我唱个我心爱的燕子歌。
亲爱的听我对你说一说,燕子啊。
燕子啊,你的性情愉快亲切又活泼
你的微笑好象星星在闪烁
啊。。。。。。
眉毛弯弯眼睛亮脖子匀匀头发长
是我的姑娘,燕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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