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自由女神,我拿出两个25分的硬币,想要掷筊一下。
我想就算是西方神,也应该会保佑纽约市民吧?
但我问罗斯先生会不会滚蛋,却连连掷了二十个怒筊。
我也快怒了真的。
垂头丧气的,我还是设法拦了计程车回家。虽然我试图拿地址给司机看时,差点
让他紧张过度的掏出枪,大致上还算顺利的回到家。
果然人要衣装,吸血鬼也不例外。衣装整齐时,看起来顺眼多了。但我实在忘不
了他毛茸茸的四肢和胸口,我只想到大蜘蛛腿上的毛,鸡皮疙瘩一直退不掉。
我若想要毛茸茸的触感,我会去抱一只泰迪熊而不是男人。我不是说男人必须要
刮腿毛,但最少也不要到需要梳理的地步,胸口更应该光滑,而不是长满让我反
胃的胸毛。
东西方的审美观差异性居然大到这种地步。
他倒是很大方,我不知道是西方男人厚脸皮,还是吸血鬼没有羞耻这种东西。他
很自在的「用餐」,打开电视来看,还自行使用我的dvd。像是他才是主人,我是
被他雇用的女佣。
我闷闷的退守书房,决心写几个大字安定心情。书法就是有这样的功能,当你全
心全意的灌注在毛笔上,就会忘记客厅坐了个不速之客,像是喝利乐包一样喝血
浆,种族还是罕见的吸血鬼。
我自己临摹学习已经有段时间了,但字就是软趴趴的没有丝毫精神。不知道是不
是危机激发了潜能,居然有模有样的写出点东西,大约是我到美国以来,写得最
好的一次。
我正在写「山在虚无缥缈间」的「间」字时,「方块字?」
他又无声无息的出现在我身边,让我的手大大的一抖,毁了我最好的作品。
我不知道该拿砚台砸破他的头,还是该把宣纸撕成两半。
「这个『间』好像写错了。」他还有脸批评。
杀千刀的洋鬼子吸血鬼。
我从一数到十,又从十数到一。确定自己把杀意藏得很好,才缓缓抬头,「罗斯
先生,请问有什麽事吗?」
他用蓝色的眼珠注视着我,看得我坐立难安。
「我们可能还要相处一段时间。」他叹气。
真是坏消息。「然後呢?」我敷衍的问。
「我讨厌丑陋的东西。」他真是单刀直入。
「大门没锁。」我精神为之一振。
「他们可能还在街上找我。」他轻描淡写,「所以我要住上一阵子。」他拉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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