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就觉得洋鬼子的搂搂抱抱恶习满不错的,罗斯轻抱着我时,我想这是一种
礼节,可以放心的靠着哭一会儿。
之後我们的关系就没那麽紧张。
我很讶异血族也有同情心这种鬼东西,虽然他不免态度高傲,但会尽量放软声音
。其实说这些事情我很懊悔,但我自己无法面对,我必须找个人倾诉。
最搞笑的是,我妈管我管得那麽严格,以致於我几乎没有朋友。我老想该去找个
心理医生,但医生说英文,由於前夫的职业,我现在看到白袍就会跳起来。
没想到我居然对个血族倾诉这些陈旧的伤痕,有够神经的。
不过,等我开始习惯罗斯以後,他说他要走了。我居然有点依依不舍。
只有一点点啦。
罗斯最後拉了拉我的头发(之前还在我手臂咬了一口),很潇洒的挥挥手,走出
我的公寓,我猜也走出我的生命。
当然是很特别的一次邂逅,不过当天我冒着被抢的风险,跑去韩国商店买了苹果
和花,实在订不到香,所以我买了一个香精灯聊表心意,遥祭灵验的自由女神。
因为我脑袋还在脖子上面,才可以安全的回忆这段不平凡的经过。饮水总是要思
源的。
但就这样。我相信他不会再回来,毕竟我们生命的交集是因为偶然,他的伤好了
,我付出很多血换他的倾听,两不相欠。
至於自由女神给我的十八个笑筊,我决定置之不理。
我不是美女,若我有惊人的美貌说不定还断不掉这种孽缘。但我不是,我甚至没
什麽特别之处。我前夫会对我感兴趣,是因为我单纯、看起来容易控制。大学刚
毕业的女孩子,还很爱美,我那几年几乎没有吃饱饭的记忆,身材完全是饿出来
的。
任何一个愿意饿到几乎断气的女孩子都能保有那种身材,但漂亮的身材、精致的
装扮,并不能让我远离被殴打的命运,也不保证幸福快乐。
罗斯走了以後,我终於正式面对这段。那真不是什麽好受的记忆。我之後会觉得
在纽约隐居的生活很棒,或许就是因为我对人类的信赖全面崩溃所致。很多相干
或不相干的,男人或女人,老爱问我,「你是做了什麽导致他那样?」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吧?
当时我真的很愤怒沮丧,但现在可以释怀了。人类有许多相异之处,但也有许多
地方惊人的相似。你相信吗?五十年前打老婆还是男子气概的表徵,中西文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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