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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第1页)

支持着他一直行进的动力、他积极配合治疗的唯一理由,就这样被一把火烧成白烟,消散得一干二净。他这三个月来所做的努力全是白费,对未来的所有希望都是空谈。只要一个晚上,他就回到了三个月以前、季绍庭刚刚离开的那种状态之中甚至还要更差。  他揣着一颗激动到颤抖的心来寻找季绍庭,但在见到那一幅画面以后,他整个人就不复存在。  他瘫在床上,对着昏黄的水晶吊灯,心想不如叫它砸下来,砸烂这具形躯、这副已为季绍庭彻底溃败的神思,那就什么痛苦都没有了。  不,不可以。  难道要就此放弃。  黎琛猛地睁开眼睛,奋力从深渊里挣扎上来。“不可以,”他又下咒似的开始低喃,“庭庭、庭庭、庭庭……”  季绍庭是他的灵魂,这一具易朽肉躯可以随便舍弃,但他不能舍弃灵魂。  至少他知道了,季绍庭与旧同事还有联系其实他早该想到的,季绍庭还能去哪里,他这样胆小,逃跑已经是他的极限,其他事他还是会选择一成不变,在离开自己以后,他的确会回到旧有的生活模式之中。  至少他现在知道了,季绍庭应该还在以前的儿童组织工作。别爱上他  冷水当头浇灌下来时黎琛整个人都清醒了,由里到外,分崩离析的理智又渐渐聚拢。  当然在情感里他还是受着巨大的煎熬,整个人还是被一种要上断头台的恐惧折磨着,直至洗完澡这种恐惧还阴魂不散。  只要季绍庭不回来,就永远不会消散,他就永远不得安宁。  黎琛顶着一头湿漉漉的发,从书柜里取出酒店所提供的香烟,走到阳台,迎着夏季夜间的微风,想象这风是从季绍庭的方向吹来,带着他梦寐以求的季绍庭的体温,他生命唯一的热度。  其实他早该想到的不是吗?除了回到从前的生活,季绍庭还能去哪里。  季绍庭还能去哪里,他是一个不能离开工作的人。工作对黎琛而言只是用以巩固社会地位的手段,他从未在工作里寻找过类似意义的东西,但季绍庭跟他不一样。  季绍庭跟所有人都不一样。  李医生同他分析过季绍庭的人格构成,生长于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不缺爱与被爱,家人之间又格外能够互相理解与尊重。他底层的需求层次全部得到了满足,得靠最高阶的自我实现来获取快乐。  换言之季绍庭是一个离不开“意义”的人,除却健康的成长背景也因为天性,基因决定了他就是一个天生的奉献者。  所以黎琛才更加无法离开他。  黎琛擦亮了打火机,一簇微弱火苗扑上香烟的尾巴,空气里有熟悉的烟草气味弥散开。  黎琛对着在时断时续的夏风里明灭的火光,忽然想起了那个晚上,季绍庭按着他的手背,低声唤他“阿琛”,用满溢着温爱的口吻,叮嘱他:“以后不抽烟了。”  不抽烟了。  李医生凭着黎琛的几句描述就勾勒出了季绍庭的大致形象,难道与他日夜相对将近一年的黎琛会不清楚。  只是他清楚也当不清楚,一意孤行地用自己的方法来爱他不,不是爱,爱只是用以藏污纳垢的漂亮话。  黎琛现在终于承认了,他给季绍庭的只有面目狰狞扭曲到无法被定义的感情,以占有、支配与控制来体现。季绍庭听话还好,一旦季绍庭不听话,这种感情的表现形式就会立刻升级为暴力。  黎琛甚少意识到自己对季绍庭所行使的暴力,直至他亲眼目睹那一地破烂衣衫,简直就是灾难的现场。  非得这样来一遭,自己都吓呆了自己,才能醒过来。  暴力是不对的,爱一个人就更不该伤害他。这些浅显的道理,三岁小孩都晓得,就他黎琛不晓得。  因为自卑,坐拥多少成就都好,潜意识里还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在他眼里季绍庭是隶属于天堂的存在,而他只是个半身还陷在泥里的凡人,巴巴地朝天仰望,然后隶属于天堂的季绍庭带着热与光来救他了,他当然要紧抓他不放。  这些想法黎琛一直都有,事实上,它们到如今也未曾离去。  总有道声音在黎琛内心深处叫嚷,质问他何必顾忌那么多,季绍庭是他明媒正娶回来的妻子,他要带他回家那是天经地义,即便是用些强硬的甚至是不人道的手段。  但不同的是现在的黎琛能够辨识出这些想法的荒谬。不是这样的,爱一个人不是这样的。  他比过去三十四年的每一秒都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要季绍庭的爱。他错过一次了,他不能再错过趁热吃:)  伯格正处于热恋期,经常要去他男友家过夜,所以下班时会与季绍庭同路一段。而今天恰巧他要同家人吃饭,季绍庭就自己先走了,耳里放着歌,步子很轻快,思忖着今晚晚餐的搭配。  夏天的太阳命长,到了七点人间还是白昼模样。漫长的日照时间炙晒得人整副神思都化开,一日到头难免晕晕沉沉,所以季绍庭并没有察觉身后有何异样。  季绍庭虽然住得远,但一条路走惯了也就觉不出距离,而且回家路上还能顺道经过一间华人超市,很是方便。  和黎琛在一起以后他的厨艺大有长进,并且爱上了从无到百味的烹调过程,因此即便离开了黎琛,他也甚少点外卖,喜欢亲自下厨房。  只是一人食多少有些寂寞,有时他菜做多了,只能拿去冷藏,隔夜再回锅翻炒。  直至到家楼下季绍庭都还没发现黎琛,一是因为黎琛这次确实学乖,藏踪匿迹跟得很小心,二是因为季绍庭这一条路走得太熟了,熟到失去戒心,加之太阳还未落下,尚且算是光天化日,他实在没有警惕的心。  但黎琛没有跟着季绍庭上公寓,他在距离他住所大约三十米的地方就停住了脚步,有些手足无措地、目送着季绍庭消失在窄长黝黑如蛇腔的楼梯道中。  黎琛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  今天这一出虽然不是一时兴起,但他的确对接下来的事毫无计划。他只是想着至少得到季绍庭的地址,仿佛这样就有多一种与季绍庭的联系,就有多一分把握在手。  然后呢?除此之外他还能做什么?难不成上去按响季绍庭的门铃,问他还记不记得自己。  黎琛仰头看这一幢不算高的楼房,轻易就找出了季绍庭所在的楼层。  阳台有花的那间就是,还晾晒着一件被他洗到发旧的社团白t,印着一行英文环保标语。黎琛仰头看了很久,久到低头时颈椎都酸痛。  黎琛换了一间酒店,与季绍庭的租房只隔两条街。  他很快摸清了季绍庭的时间表,工作日他大约九点就会出门,晚上七八点再提着食材回到家。生活相当简单,因为黎琛带给他的大起大落已经足够多。  两个星期后黎琛找上了季绍庭的邻居,开了个诱人的高价,让她再另觅它处,而他则不声不响地成为了季绍庭的新邻居,开始从猫眼里窥视季绍庭。  第三天他发现季绍庭留了张英文便条在他门口,说他知道原来那女孩搬走了:您是我的新邻居对吗?我叫乔纳斯,很高兴认识您。  跟飘逸毫不搭边的字体,像是从字帖里拓出来的,缺乏个人风格,每个字都端端正正。正如季绍庭这个人,厚厚敦敦的,什么心眼都没有。  短短的一行话,黎琛整个人都坠了进去。  一张轻飘飘的便条纸,拿在手里却有如千斤重,边边角角全是钻石珠翠的重量,黎琛完全不知该拿它如何是好。  有一瞬间他竟然想造一架金铸的画框,将这张便条纸裱起来。  黎琛退了几步整个人倒在沙发上,将季绍庭的字条压在心脏的位置。  于是就有热度源源不绝地从他的心脏输送进脉管再到四肢百骸,叫他整个人都陷进光焰之中,灼烧起来。  季绍庭当天下班的时候,在家门口也发现了一张便条纸,来自那位神秘的新邻居,只有短短一行字:你好乔纳斯,我叫安德森。  季绍庭笑了笑,从衬衫口袋里取出笔,在便条纸的底部画了一张笑脸,而后将它贴回了对面的那道门。  照理对话这就算是完了,但第二天季绍庭又收到一条新讯息,是安德森略为愚拙与突兀的自我介绍。他说他是做夜班的,很遗憾两人的生活时间错了开来,日常也没法打个照面。  季绍庭心想这个人应当挺好相处,他向来是乐意交朋友的,于是他直接在便条的空余部分写了句邀请,让安德森周末有时间来喝个下午茶。  他不知道黎琛看见这句话时的心情有多复杂。  激动当然有,但同时也有尖锐的酸意渗出:他对季绍庭而言不过是一个素未谋面的新邻居,而这个素未谋面的新邻居,竟然就能够得到季绍庭的温善。  谁都能得到季绍庭的好,就他黎琛不可以。  季绍庭次日出门时在门上收到了安德森的回复,说有机会一定,他很荣幸。  他们开始以这种方式对话,一张小小的方形便条纸,当然聊不进什么深入话题,多是些日常琐事,但足够黎琛一次次地为之辗转反侧。  在得知安德森也是个华人之后,他们便条纸上如小蛇逶迤的文字,就骤变成为了一粒一粒的方块,成为整幢楼只有他们两个懂得的暗号。  他们每次对话都先隔一个白昼再隔一个黑夜,这给了黎琛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如何以最佳措辞回应季绍庭。  他的表达能力很差,这是他在接受治疗时才终于肯承认的一件事。他从不肯直接表达自己的情绪与想法,久而久之就丧失了这种能力。往往他是心里一种意思,到嘴里就成了另一种意思,两者之间总是隔着点距离。  想要表达关心,莫名其妙就变成了质问。  这样仅以文字作为载体的沟通,反而使他们的一来一回都充满了意义,成为了真正的有效沟通。  所有的便条到最后都会回到黎琛手里,无论前一张有多少空处,他每天都会拿一张新的纸出来。  季绍庭很快就察觉这一点,但他没有多想,他只是觉得这个安德森应当很寂寞,才会这样想同自己聊天。  也能理解,他是个孤身在外的华裔,工作又日夜颠倒,本来的社交圈子就很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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