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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名份上的细枝末节现代人是很难理解的。
仅仅是个续弦,哪来那么多说法!
但在当时的社会里,外有夷夏大防,内有嫡庶大防,一点也马虎不得。
夫人、继室、媵妾,这种种苛刻的名份讲究直接影响着嫡庶问题——也就是继承权问题,这可是关乎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直至后世,依然如此,即所谓“天下之本,孰先于嗣君者”
,490嗣君的选立问题、教育问题,无不关乎天下。
按现代人的理解,妻子死了,再娶一个,还是妻子,或者说夫人死了,续弦一个,还是夫人,名份上毫无差别。
但在儒家理论里,一般说来夫人只能有一个。
为何如此,说法很多,《白虎通·嫁娶》中一种比较现实主义的说法是:夫人死后便不再立夫人(正妻)了,这是为了表明嫡系的唯一性,如果另立夫人(正妻),两个夫人如果都有儿子,要确定这些儿子里谁是合法继承人(嫡长子)就怕要有麻烦了,篡弑之事恐怕就会随之而来了,491这种问题远非一句“此乃陛下家事,不合问外人”
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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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同是《白虎通·嫁娶》,还给出过另一种说法:夫人死后,应该再立一个夫人,因为夫人还担负着“承宗庙”
的大任,这得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才行,让媵妾去做就显得对列祖列宗不够恭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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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说的存在无论自洽与否,出发点都是在考虑尊卑嫡庶的等级秩序。
但似乎前说更为合理,因为“摄治内事”
在名份虽然次上一等,但也还算尊贵,况且,嫡庶大防的现实意义实在怎么估量都不过分,这里如果出了纰漏,以后的麻烦会很大的。
周人号称“礼仪之邦”
,“礼”
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明确地区分尊卑贵贱,因为,如果一开始就把尊卑贵贱(比如嫡庶)标识清楚了,大家也就容易各就各位,不大会起纷争了。
这就是所谓“嫡庶交争,祸之大者,礼所以别嫌明疑、防微杜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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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嫡庶之分无论怎么强调都不过分。
《孟子·告子下》谈到葵丘会盟,盟约中约定了一条“毋以妾为妻”
,《公羊传·僖公三年》也提及“无以妾为妻”
。
这在现代人看来简直难以想像,以国际会议干涉房第之私,可见这房第之私的社会影响力之大。
但是,正如越是强调廉政的重要性,就越是说明社会上缺乏廉政一样,国际盟约规定了“毋以妾为妻”
,是否也意味着“以妾为妻”
的事情至少已经出现一些了呢?——此事只能存疑,杨伯峻说:“《左传》无此言,或未必可信。”
495随后,对声子本来的身份,杨作出了和杜预不同的推测。
杜预的推测是:声子或是孟子的姪娣,或是同姓之国媵者的姪娣;杨伯峻则引出了《史记·鲁世家》的说法,推测声子是“贱妾”
,进而推论:鲁国此前似未有过以妾为妻之事,则声子只能被称为继室,而不能被称为夫人。
杜、杨两说,看似并没有多大的不同,实则差异极大。
——孔颖达详释媵与姪娣之别,说“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次妃谓姪娣与媵诸妾之最贵者”
,孔的意思是,诸侯娶亲,除新娘娘家之外,新娘的两个同姓诸侯国各出一媵,新娘与两媵各有两个姪娣,如此则一三得三,三三得九,而声子则或许是孟子的姪娣,或许是两个媵的姪娣。
还有一解,说夫人的姪娣也可称媵,但元妃的继任应该是这所有女人中身份最高的”
。
496——孔说这里值得留心的有两点:其一,隐公的生母声子既然“摄治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