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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我的曾经(第1页)

故事讲完了,故事还得继续。送走了周富贵儿和小雯,我骑着闪电,漫无目的的在城市穿梭在城市里。正当我准备蹲在商场门口看姑娘的时候的,接到了杏儿的电话。电话接通后,杏儿很客气的说:“你死到哪里去了?”“刚把朋友送走,怎么了?”“我有点事儿,要出去一趟,赶紧滚回来跟乐乐看孩子。”“哦,好的,你走吧,我这就回去。”哎……生活啊,总是有太多的不如意,我都怀疑杏儿是不是在我身边安排了眼线,她怎么知道我准备看姑娘呢?闪电驮着我磨磨唧唧的回了别墅,杏儿已经走了,凤姨在前前后后的打扫着卫生。乐乐抱着小雨恩在小院里晒太阳,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那么的祥和。“你说咱们一群人是不是傻啊,怎么就没给雨恩买个小车子呢?”我抱着雨恩在院儿里转了半天后才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呵呵……是呢,乱七八糟的买了一大堆,唯独忘了买个车子。”乐乐也乐了。“嗯……这事儿交给我了。”我拿出手机给球球发了条语音:“你不是问我要准备什么礼物吗?现在交给你一个光荣而且不艰巨的任务。给我家小雨恩买个婴儿车。”没一会儿球球就回消息了:“收到阳哥,保证完成任务,Over!”“喂,阳子,这个球球怎么样啊?靠谱儿吗?”乐乐问道。“说实话,我也不太确定,毕竟这么多年没见了。”我想了想又接着说:“如果他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球球,那就靠谱,那些年我们年少轻狂,一起不务正业在外面瞎混的时候,这家伙是我为数不多我能认可的人。”(其实我很想说当年一起闯荡江湖的时候,但是,觉得真的没脸这么描写。)“额……你还混过社会?”跟乐乐的认识的时间有限,她并不了解我的过去。“嗯,算是吧,兼职混社会,主业是上学。怎么说呢,两不耽误吧,属于是。”“呵呵……双料冠军啊?”“那倒也不是,反正最后的结果是社会也没混明白,学也没上好。”“呵呵……你上学那会儿还是个小屁孩吧?怎么就混社会了?顶多算得上是小孩儿过家家吧?”乐乐觉得十几岁的孩子说是混社会,特别的别扭,怎么想都不是那么回事儿。正常混社会的都是纹着龙画着虎,背上画关公,胸前纹带鱼的,我这种虽然算不上白白净净但也算眉清目秀得怎么看也不像是混社会的。说球球混社会她倒是相信,那个黑铁蛋,看着就不像啥好鸟儿!“嗯,确实不大,好多人都这么认为。但是他们不知道我们那个地方有多么乱,穷山恶水出刁民,我们那破地方的民可不是一般的刁!完全可以用民风彪悍来形容。”“那跟你混社会有什么关系?”乐乐的好奇心上来了,追问道。“嗯……怎么说呢,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我们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基本成熟的差不多了,就已经开始被当做大人了,特别是下地干活的时候,这种现象体现的最为明显,不仅被当做大人,还被当成牲口。”“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彪悍的民风造就了我们争强好斗的性格。你觉得十六七岁,十七八岁混社会很可笑,但是你若知道我们那边有多乱就不会这么想了。这么跟你说吧,你见过光明正大拦路抢劫的吗?我见过,而且做过!你见过一帮人挥舞着棍棒片儿刀打群架的吗?我见过,而且参与过,甚至组织过!你在古惑仔电影里看到的情节,我们那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只是没有电影上那么的夸张而已。”“或许你上网也注意到了,最近关于校园霸凌的问题特别严重,到处都曝光这个问题,我之所以走上混社会这条路就是因为当年在学校被欺负。”其实那段记忆我很少跟人提起,连慕青语都不甚了解我的过去,只知道我有段时间混过社会。下雨天打孩子,闲着也是闲着,本来跟乐乐独处也没什么话题,气氛时不时的陷入尴尬,就跟她聊起了我的过去。记得我刚上初中的时候,就被人欺负。那是一个留级生,他和我同级,但却比我高出一头,身体也壮得多,总是用一种凶狠的目光看着我。他常常在放学后把我堵在宿舍里,向我要钱。那时,我还是一个三好学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我害怕极了,不敢告诉老师,也不敢告诉爸妈,只能自己默默地承受着。每个星期,我的零花钱本来就不多,只有几块钱。但那个留级生却不放过我,他总是要走一半,导致我连三毛钱买一份菜的钱都没有。我只能每天喝凉水、吃馒头,经常饿得浑身冒虚汗,身体也变得越来越虚弱。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哭泣,希望有人能来救救我。这种情况整整持续了两年!很难想象,我能忍两年!两年中,我被不止一个人欺负、霸凌!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我永远都忘不掉的一件事是她们把我呈大字状绑在床上,在我身上画了很多王八,最后还用打火机烧我的脚指甲。那种钻心的疼痛,那种能让灵魂颤抖的屈辱,我这辈子都忘不掉。我做错了什么?没有!我得罪他们了?没有!这一切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我老实,我好欺负!两年后,忍无可忍的我开始反击!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记住,永远不要欺负老实人,因为老实人一旦爆发,比任何人都狠!我的反击很简单,很直接,也很粗暴。从我决定开始反击的那一刻开始,谁再欺负我我就跟他拼命。他们一群人欺负我的时候我还是跟以前一样,老老实实,也不反抗,因为我知道我打不过他们。事后,我就找到了他们每一个人报仇。两年的仇恨,一旦爆发出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害怕!他们有比我高的,有比我壮得的,但是没有一个敢跟我一样玩儿命的。没办法,我没有团队,没有后援,我只有自己,我只能自己一个人战斗!最后,那一群人的每一个人,都被我打的跪在地上喊爷爷!那种报复后的快感,那种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很快就摧毁了我的心智,我开始喜欢上那种感觉。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很快,我就凭着拼命三郎的精神打出了威名,并且收到了很多人的尊敬,我当然这些所谓的尊敬源于他们对我的惧怕。慢慢的,我跟教父一样,赢得了很多人的友谊。在一次给手下的小弟报仇的时候,惹到了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那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转折点。早已不满足横行校园的我借着那次机会走出了校园,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大门。上了高中后,我的队伍更加庞大,鼎盛时期到了三百多人,那时,我带队横扫了我们县里一大半的势力!也是那时认识了球球,遇上了孙涛!跟孙涛大大小小打了十几仗,最后我实在是烦了,不想再跟这个狗皮膏药纠缠,于是,跟孙涛的最后一战我带了匕首。当我的匕首插进这个混球的大腿的时候,才算彻底征服了他。自那以后,跟孙涛一直是亦敌亦友,这个混蛋浑身上下唯一的优点就是讲义气。就因为这一点,我跟这个混蛋成了还算说得过去的朋友。虽然两股势力依旧水火不相容,但是一直都是井水不犯河水,偶尔手底下人有些小小的摩擦也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球球在高二那年,不知道是脑子抽筋了还是被父母感化了,总之就退出江湖,隐姓埋名,开始了从学渣到学霸的逆袭。而我,每天就是浑浑噩噩的度过着,一边上着学,一边混着社会走完了高中的历程,然后毫无悬念的拿着高昂的学费走进了一所听都没听说过的专科学校的大门,开始了为期三年的深造。乐乐津津有味的听我激简单的讲了我的过去:“真看不出来,你竟然还有这样的经历。”“呵呵……谁还没年轻过啊,那时候真的是无知,和轻狂。”“你说的对,年轻嘛,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被原谅的。”“不,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不值得被原谅,莫说别人,这些年我自己都没原谅过自己。”乐乐意犹未尽的问这问那,我则一边逗着雨恩一边解释。直到雨恩睡着了,乐乐才抱着她回了房间,我也懒得上楼,直接钻进书房的小床上躺下了,随手抓过一本书,看着看着就睡着了……喜欢落雨,往事如烟()落雨,往事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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