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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露出马脚(第1页)

那种贪杯的表情抑制不住的流露了出来。他倒了一大碗酒,我估计没有八两也有半斤。他问我喝不喝。我摇了摇头,他开始自斟自饮。边喝边说:“你爸爸也能喝二两,等你爸爸回家路过学校时,我要和他痛饮三杯。我酒菜都准备好了。”我闷头吃饭,也不答话。吃完了还要赶路呢。他喝了大半碗开始活多了起来,无非是吹捧我爸有本事,能干,对人和蔼可亲,认识的领导干部多等等。说着说着舌头就开始转不圆了。他又倒了半碗酒,一仰脖子,咕噜一下全灌下去了。对我喊着说道:“月明,你爸——爸,是,是个好,好人呀!我就就愿意跟他在,在在在一起工作。不不,不知道他那里还,还缺人吗?”他的马脚终于露出来了。今天对我这么热情,原来是想让我爸把他调到镇小去呀。酒后吐真言。他这顿饭算是白请了。瞎子点灯白费蜡。“我爸从来不跟我谈这些事,我不知道缺不缺人。”我回答道。我心想。退一万步讲即使有人听我说话。也不会帮这种没德性人的忙。“那你知知,知道他哪天回,回家?”“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他还要处理一些事,过几天才能回来,具体哪天我也不知道啊!”我看他已经醉了,想办法马上逃跑。谁知道后面还要发生什么难堪的事呢。他见我站起来准备走。摇摇晃晃地抓住我的胳膊。结结巴巴地继续说“哦,对对,对!你说过了,你看我这记,记性。一会儿就就忘忘了。”他口水喷在我脸上,一股酒臭味差点让我吐了出来。我挣脱他的手,去拿行李。“今年我值值校。我天天,天在这儿守着,一一,一定要把他等等到起。我有好多话话,话,话想要跟他说说呢!”我趁他不注意,一下就溜了出来。三步并着两步跑,直到上了桥面,紧张的情绪才稍稍缓解下来。我回忆他今天说的许多话意思。是埋怨我爸把邱老师,王老师,马老师都调到镇小学去了,他自认为比他们有经验,有水平。是我爸瞧不起他。没有公平办事。我到桥上后还听见他在后面嚷嚷:凭什么调调他她们去,凭什么不不不调我去。我要到上上上级去告告状,找回公道。我去……去呀!后面就没声音了。估计他已酒精虫上脑,醉得躺在路边了。说起来他在教语文方面还算过得去。但德行方面就差远了。人家邱老师在体育方面是专科学业毕业的。在管理学校后勤方面是既热心又负责任。是一把好手。对人特别诚恳。他能与邱老师相比吗!人家王老师虽然资历浅。除了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外。经常在报刊杂志上发表些文章。有时还被请到文教局教材编写组去整理资料。算得上是个才子了。这方面你朱老师能比吗。马钧钧的妈妈,马老师最擅长做女老师,女同学的思想工作。她当学生辅导员一般老师还真比不上。你朱老师有这方面能耐吗?我不知道我爸在选调老师时,是个什么情况。正如欧老师说的:“选拔有一技之长,出类拔萃的人才”是他的初心。绝对没有任何私下交易。仗势欺人的事情发生。朱老师牢骚满腹,一副大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架势。其实是他没有自知之明举动。只有自我陶醉,自我欣赏的错觉。我倒是很欣赏爸爸办事标准。由此可见,一个人在失去自知之明后的不理智,是多么可笑,可怕和可悲呀!我过完石板桥回头看,好像他在拜步梯上趴着。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继续走我的路。一鼓劲爬到了一碗水才坐下来歇口气。黄角树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拜步梯上半段,看不见朱老师是否还趴在那儿。我看见阳光下泛白的石板桥,自然而然地想起了转学时,我与莎莎拿着红领巾,打着手语进行了长时间的空中告别,交流。至今难以忘怀。她说话总是嗲嗲的。不是装的。既有天真的童音,又有磁性那种亲昵音。还有女娃子娇嫩调皮可笑小傻样。怪讨人喜欢那种童真。我喜欢她是喜欢马钧钧那样的喜欢,是小朋友们过家家的那种喜欢。是没有杂念两小无猜的那种喜欢。我们几个在一起玩,可以忘记吃饭,忘记拉屎拉尿有男女区别,忘记男女有禁忌之分,忘记一切,只要合得来,能玩在一起,其他都不会去考虑。她完全是一种童真可爱的小女生样。到了中学,她青春少女般的清纯里好像多了一些羞涩隐喻的情愫,看我时总是侧目顾盼,不敢直视。说话时有点欲言又止,不及过去那样坦然奔放。在县一中见面时她已是出落成芬芳高洁的一朵百合花了。已是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她看我时脸上带有知性的沉稳,不时泛出异性的红晕,杏仁一样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期盼。她心中像有一团烈火无处发泄,她有千言万语欲向我表达。总想找机会与我独处。她差点与我拥抱,是我挡住了她感情激流的奔放势头。她一如既往的给我关爱。处心积虑的从物质上给予帮助。在即将离开县城时,她要求我在县城多住一天,陪她逛街,吃吃小吃。她想给我买一些礼物。我说马上要转学过来了,这些留着以后慢慢享受吧。她满怀希望我能快点转学到县一中。在转学失败后不知她是怎样的焦急,苦闷和失望。我隐隐感到她对我好像是寄托了所有的思想感情。也许是终身感情!这时的她恰似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花。既有花的美丽鲜艳造型,又有花香的芬芳诱人。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现在我已将名落深山,做一个任何人都瞧不起的农民。与莎莎相比,我们之间的差距像凤凰与丑鸭一样不能比。可能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面了。即使见面我想也可能是最后一次握手。最多也就是痛哭一场而分手。扭头挥手说再见。谁也改变不了现实给我们之间筑成的鸿沟。莎莎!哥对不起你了,辜负你对我的期望,请你原谅我,我们之间是有缘无份。为了你的幸福,为了不让你为难,为了真诚的喜欢。我必须疏远你。离开你。放弃一切不合实际的幻想。不再去招惹她本来就不平静的心态。所以最后去县城见面的机会,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再三犹豫,终于下定决心我放手了。放弃等于放飞。让她自由的高翔在人生前进的路上,享受她应有的幸福吧!这也是一种真挚和奉献的爱!我擦干了眼泪,整理好心情,告白了过去,捧起“一碗水”的琼浆玉液,直到见底了才开始踏向新的路程。今天太阳很毒,没爬几步汗水开始往下流,背上的背包象一团火一样灼得后背发烫。额头的汗水像雨点一样吧嗒吧嗒掉在石梯板上。头有点发蒙,仿佛缺氧要晕厥样。在昏昏沉沉中爬行,一不小心就会摔一下,如果滚下几十丈高的陡坡深渊,可能就再也见不到亲人和朋友了。隐约的意识突然清醒了。第一次与梁表叔见面时,他那汗水像筛子一样往下洒,他长年累月地用生命和毅力与山奋力拼搏,最终战胜了山的阻挡!想起他的顽强精神,我不应该倒下!应该像保尔那样顽强的与敌人,自然,疾病斗争。不到最后一刻绝不能倒下。我必须坚强起来!人们常说,心静自然凉。经过一番挣扎,终于爬到了与梁表叔一起休息的平地,在一棵桐树阴凉下,头枕着背包,眼看着炽热的天空,迷迷糊糊地犯起了困来。“莎莎,你怎么知道我要喝水呀!”“月明哥,我知道你今天要回乡下务农了,特地来送你的呀!”“你怎么知道我渴呢?”“红楼梦里不是有句话吗,心有灵犀一点通嘛!”“莎莎,我已经是山村野夫了,你条件那样好,人长得跟仙女一样。心地这样善良,用不着对我这么好,应该去追寻你的人生幸福呀!”“哥,世界上只有你才是真心对我好的人,只有跟你在一起我才能安全和幸福。我永远不会离开你!”“哥,你抱抱我吧!我想把初吻奉献给你,”“莎莎,我不能这样做,因为你太圣洁了,我不能玷污了你的灵魂!”“哥,把我抱紧点,我好想俩人融化成一个人!”“莎莎……”我猛的一下醒了,发现裤裆湿渌渌的。用手一摸,沾了一手一种像清油一样透明,而且粘粘糊糊的东西啊!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遗精吗?我脸突然红了。幸亏没人发现,要不羞死了。到了幺店子,我坐在上次靠墙的地方休息一下,向商店老板要了一瓢凉水喝后又继续赶路。五年前,是表叔让我在回家的中途第一次吃上饭的。他虽然遭受不白之冤,最终还是好人有好报,恢复了工作。提拔成了干部。让表弟顺利的上完初中。十有八九可能继续升学。梁飞林是我在双桥小学第一个认识和关心我的表弟加同学他长得像个懂事的小大人一样,脸盘不大不小,两个酒窝和一口洁白的牙齿,衬托出清纯,活泼,热情,谦和的性格。做事说话文文静静的,遇到棘手的问题总是低头沉思,然后作出正确的判断。让我们心服口服。穿的衣服不是太好,但挺干净。显得干练,成熟。一点不像乡下农村的孩子。他学习成绩一直优秀,他的动力我猜想可能是看到父辈生活的艰难,为改变家庭命运在努力。他继续进步的各种条件是具备的。我想他一定会实现目标。我朝梁飞林家的地方望去,深深的遥祝他能一举成功,其实我在心里已经为他祝福了一千遍了。走一路,我把从开始懂事以来,能记得起的事情回忆了一遍,盘点过往经历,有苦有甜。有滋有味。想到未来,一片茫然。怎么办?怎么办!唉!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随它去吧!头上包棉絮,乱撞去吧!快到双桥乡场了。武叔叔一家人是我的恩人,是他们在我最困难时帮助了我,让我顺利地完成了小学学习,升入初中。否则在那种困境下有可能中途辍学。在我买糖时,把一斤分成了两包,其中一包是送给武叔叔一家人的。他们一家的大恩大德,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否则我就是一个过河拆桥的白眼狼了。他们家什么都不缺。我拿不出好东西来表达心情。半斤糖只代表了我的一片真心。相信他(她)们会理解我的。第一次见武俊杰人高马大,我还有种陌生恐惧感。他方盘大脸,浓眉牛眼,说话笨嘴笨舌的,走路做事慢慢腾腾的。我以为他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专门欺负弱者的乡场坏小子。在我和梁飞林跟他一起补课学习时,才知道他内心是纯洁空泛的,说出话来与他的高大体形极不相配。总是幼稚可笑。别看大大咧咧傻样子。头脑还是很灵光的,记忆力比较好。他从中等生一跃成为学习委员,凭的就是好的记忆力。让所有人刮目相看。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他对人忠厚诚实,从不耍花脚乌龟。他对朋友仗义疏财,跟他爸一样豪杰。有福同享,有祸同挡。他不为图回报而施恩。这次他悄悄塞给我五块钱。他是希望我到县城去见一面莎莎。既然我没去成,就应该把这钱还给他。我走进铁匠铺,武叔叔光着膀子正忙得满头大汗挥锤敲打锻件。向我点了一下头,大声喊俊杰,月明来了。继续挥臂捶着火红的铁块。武俊杰懒懒地打着哈欠出来了。边招手边说:“我估计你还得有几天才能回来,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走,到里边去说。”“你没去县城呀?”他问我。我摇了摇头说:“没去。”“那莎莎不是急死了,”“给我倒碗水吧!我渴死了。”我说。“嗨!我怎么这么粗心呢!对不起,马上去倒。”他用海碗倒了满满一碗递给我说:慢慢喝,管够。一种浓浓的茶香浸入鼻腔,喉咙一下就生津润滑了。一沾嘴,不烫不凉正合口。一口气一碗就下了肚家坝。好安逸的老鹰茶!这种茶是从老茶树上砍下的枝杆和老茶叶,剁碎发酵晒干陈放两年以上味道才醇厚香郁。铁匠铺成天火烧火缭的熏烤,每天要煮一大锅装在用茶树制作的木桶里,匠人全靠它防署降温解渴,不然连饭都吃不下,那还有力气干活呢。这是当老板必须考虑好的事。这个是武叔叔以前讲给我听过的。听到外面有舒娘娘的声音,我马上出来跟她打了招呼。并把一包糖递给她。她说:“这是干什么,你一个学生那来的钱买这么多糖!你拿回去给你兄弟姊妹当接包。(红包的意思)”“是平时攒的零花钱,这包是送给你们的,家里还有。”“好了,好了!我抓一把算你尽心了,剩下的还是拿回家吧!你们家人多。”武俊杰走过来说:“妈,你不收下月明会难过的,收下吧。”“你这个娃儿呀,就是这么实诚,哪有你这样劝人的呀,好了好了,我收下。”舒娘娘白了一眼俊杰道。天也不早了,我拎起背包就准备往外走。娘娘说啥也不让走。说马上做饭吃了再走。武俊杰嗡声嗡气地说:“现在什么事都没有了,急啥子嘛,今晚我俩在一起摆摆龙门阵。”晚上俊杰问我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我说山穷水尽已无路,柳暗花暗回农村。听天由命吧。他哈哈地笑了起来。他问我为什么不去县城一趟。我回答说没理由请假。另外去了只会让双方难过,没有任何意义。“老大,这是你悄悄塞进我口袋里面的五元钱,现在派不上用场了,还给你吧。”“老二,说好了的我掏一半钱,吐出去的口水又要我舔回来,这不是陷我于不仁不义之中吗!”“这么说我是见财起利啰。”我反问道。“两码事。”俊杰摆手道。“那也没这么多呀,我找给你二块五角好吗。”我手伸进口袋准备掏钱。“你再这么叽叽歪歪的我就不理你了”。看来油盐泼不进,我只好算了。心想,兄弟情谊,来日方长。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回到家里了。我妈睁大眼睛看着我,好半天才问我怎么这么早就到家了。我把昨晚住武俊杰家的情况给她说了。她摇摇头说:“老是欠别人人情,以后怎么还呀。”、喜欢踏着浪前行()踏着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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