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头那里好像有一根针顶着,很疼。
看我神情委顿,二哥摸摸我的肩膀:&ldo;去休息吧,明天要飞巴黎,工作为重。&rdo;
我摇摇头:&ldo;不是我。&rdo;
拿过电话我拨最熟悉那个号码,但是没有通,二哥把我烦躁的神情看在眼里,说:&ldo;你找杰夫?&rdo;
是的,我找杰夫。他陪我去了纽约,见证我的成就,陪我回到这里,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时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里。渐渐我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也还是都在那里。
对外人说他是我的助理,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实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么痛,现世多么无聊。只有他可以缓解我对生的厌倦,和永久静止不兴的渴望。
只需要看到他,听到他,拥抱他,在他的气息里度过每一个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会为我盖被和拉窗帘。
我深信他爱我。就算他从来不说。
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来龙去脉―――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这样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ldo;我觉得你太倚赖他,他不在,你简直好像在发毒瘾一样。他对你干了什么?花不花你的钱?&rdo;
第一次我有点鄙视他:&ldo;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钱呢,我赚的钱都在抽屉里,寂寞得一张张贴着哭泣。&rdo;
拿电话再打一次,还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看左边,看看右边,二哥很不爽:&ldo;看你失魂落拓的样子,走,跟我去吃饭。&rdo;我理都不理他,径直出了门。
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
现在是正午一点十五分,本在不在家。
只要按下他的门铃,答案就会自己跑出来了。
答案是随着他的人一起跑出来的。看样子是在家里休息,手里还拿一个青苹果,穿着平角大裤衩,上面还有一只歪倒在地做冬眠状的猪,一件白色家居服宽宽的,散发一点点我熟悉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名字很讽刺,叫eternity。永远。
虽然他再认识我,却似乎没有改变从前的一切习惯,包括穿衣服,包括用香水的种类,包括吃很酸的新鲜苹果
他看着我的样子很惊讶,但不是惊慌式的惊讶,带迷糊色彩,好像梦没有做醒一样,我们面面相觑对视许久,他忽然指一下房间里,说:&ldo;我刚刚看杂志,正好看到你上封面。&rdo;
我笑起来:&ldo;名利场么?喜不喜欢那件白色的礼服。&rdo;
开场白出乎意料地顺利,他请我进去,我在看到客厅的一瞬间几乎有泪夺眶而出。
那场景多熟悉。
落地玻璃窗,舒服的蓝色转角布沙发,弧形的茶几,放着精致的成套茶具,顶端矮水晶花瓶里三两支盛开的百合花。茶几下是大红色的地毯,上面散落着几本杂志。其中一本正是名利场,封面上我化了骄矜的六十年代淑女妆,青铜感的脸庞瘦削锐利,那件白色的晚礼服美得像一个无可挽回的拒绝,每分寸都必不可少。
他给我倒一杯清水,说:&ldo;你看起来和杂志上不是很一样。&rdo;
我颔首赞同:&ldo;化妆和灯光改变很多。&rdo;
他喝过程繁复讲究的功夫茶,煲水,冲茶,手上动作从容不迫,对我看,说:&ldo;不,我觉得你本人更美。&rdo;
我嫣然坐近他,低声问:&ldo;在酒吧为什么拒绝我。&rdo;
他自然而然与我依偎,迁就的角度都似排练过,坦然说:&ldo;那种地方,品流太杂,女人太主动的话,常常都不见得是好事。&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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