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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我听到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
幸好有两道锁,而且我进门后又都重新锁上了。
其实我是可以干脆再拉上门闩,免得能从外面打开,不过这种事我早就不干了,因为那样反而会让人知道里面有贼,最后招来一两名警察上门。
我全身僵硬,心脏上升到离我的扁桃腺只有一两英寸的地方,身上各种除汗药广告提醒过的点线面全部湿透。
钥匙在锁里转动,弹簧拉开,有人说了些我听不清的话‐‐对着另一个人或空气‐‐然后另一把钥匙也进入了另一道锁。
我不再僵硬,开始移动身体。
卧室有扇窗户‐‐和任何普通的卧室一样,不过窗户上装了台空调,所以不可能很快打开。
另外还有扇小窗户,虽说足够我钻过去,可不知哪个扫兴的家伙在上面装了一道铁栏杆,防止可恶的小偷爬进来。
这下倒也防止了可恶的小偷钻出去,不过扫兴鬼当初可能并没有想到这一点。
我放弃了窗户,然后扫了一眼铺着蕾丝床罩的床,想把自己塞到床底下。
不过弹簧垫和地毯之间实在没有多少空间。
也许可以硬塞进去,不过我会很不舒服。
再说藏到床下实在有损尊严,这是老掉牙的手法。
按理说藏进卧室的衣柜也是同样无聊,不过舒服得多。
钥匙还在第二道雷布森锁里转动,我已经倏地冲进了衣柜。
先前我打开过,还一一摸了里面的衣服,检查过帽盒,希望装的不只是帽子。
奇怪的是当时竟然上了锁,钥匙就挂在锁上等着我去转动。
真不知道目的何在,可偏偏就有人爱玩这一套。
可能是因为他们若是把钥匙放在别处,每次换鞋的时候,光找钥匙就要花很多时间,而且我猜锁上门又把钥匙留在锁里,这多少是一种心理安慰。
之前我没从她的衣柜得到任何东西。
即使她有毛皮大衣也已经藏起来了,而且我不喜欢偷毛皮,所以也没打算摸走她的意大利名牌皮鞋。
总而言之,当时我懒得再锁上柜门,这会儿也就省了开锁的麻烦。
我闪了进去,从身后拉上柜门并关好,滑进两套微微散发着香水味的礼服之间,然后将它们理整好,深呼吸一下,不过远远无法满足我疼痛的肺部。
我仔细倾听,前门打开,有两个人进来了。
要知道是两个人并不难,因为我听到他们在说话,只是听不清内容。
从声音判断,应该是一男一女,于是我假设女人是克里斯特尔&iddot;谢尔德里克,她穿着小麦色牛仔裤和印花布上衣。
男的是谁我完全不知道。
我只发现此人手脚很快,三两下就把她像赶小鸡一样带了过来。
也许此人已婚。
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这么赶时间,以及他们来了这里而不是去他家。
冰块撞击声,液体倾倒声。
柜子里散发着樟脑丸的气味,还夹杂着古董和汗水的味道,我身处其间,悲伤地想起那两杯我没喝的餐前马提尼。
我工作前绝不喝酒,以免影响效率,这会儿我想想这项原则,再想想我的效率,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愚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