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蒜和生姜就更好了,简直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调味料,而且方便储存,如果市场不好的话,还可以做成泡姜和甜蒜头当成开胃小菜卖。而且这两样也是他做辣酱和各种肉酱不可或缺的原材料。实在不行他干脆在这里开发出异世版的&ldo;老干妈&rdo;系列酱料出来,加工好的成品可比原材料值钱多了。
至于人手?这是最不需要担心的,一旦他们的产业开始步入轨道,人手不足的话,他就可以继续招募更多大荒山其他地方无家可归的流浪小妖了。
余春来一直都知道,在大荒山的茫茫群山中,除了妖王殿下的地盘之外,其他地方还有更多像小白他们这样无父无母的流浪小妖,只是之前他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去帮助这些小妖。
可是,一旦他的生意做起来了,不管是种地、锄糙、灌溉、采收,还是后面的加工食品、做酱菜等等,都需要大量的人手,到时候,他就可以继续招募无家可归的小妖来半工半读,甚至于,等到往后绿化面积越来越大的时候,他还可以在大荒山办各种加工作坊和农场,根据妖兽们的特长,安排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去。
如此一来,那些小妖有了安身之所和稳定的工作,不至于饥寒交迫无家可归,而他,也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在这个时空创造一个属于自己和所有妖族的产业,只要有这个产业做支撑,他相信,即便往后妖兽们不再打猎了,靠种地也能维持生计。
毕竟,只要坎儿井工程能修筑起来,大荒山缺水的问题就能彻底解决,只需要十几年时间,山里的绿化就能重新长起来,再慢慢的栽树涵养水源,早晚他能重新把这片不毛之地变成沙漠绿洲!
到时候,他们还可以将养肥了的土地种上粮食,再养猪、养鸡、养牛羊,肉食也有了保障,何必再苦哈哈地去自己打猎?
倒不是说打猎不好,隔一段时间就组织大家去野外打猎,也是锻炼身体的好办法。只是,既然妖族已经有了人类一样的智慧萌芽,余春来觉得,他们就没必要再像野兽一样的生活。
毕竟,那些凡人之所以将妖族当成野兽看待,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妖族本身,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你自己不把自己当人看,还指望别人把你当人看吗?
所以,余春来在大荒山开办学堂和扫盲班,组织大家学习种地养殖,甚至于以后开办的作坊,都是想让这些单纯的妖兽学会如何融入正常人类的生活,而不是继续把自己当成茹毛饮血的妖兽。
只有这样,他们妖族,才能给那些看不起他们的凡人一个崭新的印象:我们已经不再是那个被历史丑化了的、嗜血残暴、茹毛饮血的妖族了,看,除了能变身,除了寿命比一般人更长之外,我们的生活方式,不是和你们一样的吗?有什么理和借口,再把我们当成随意贩卖的畜生呢?
余春来最恨的就是这最后一点,因为一个&ldo;兽&rdo;字,那些凡人就可以肆意的践踏他们的尊严,肆意的将妖族的幼崽和女妖,当成野兽一样的抓捕贩卖,而他们,甚至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你说你们已经是智慧种族了,可是你们还吃生肉、还喝鲜血啊,简直和野兽一模一样!
凡人自然有凡人的一套评价准则,余春来没有办法去对抗这样强大的舆论力量,只能想办法尽量改变妖族在凡间的形象。而通过商业贸易这种接地气的活动来改变凡人对妖族的看法,是他目前所能想到的最温和也最快速的法子。
一来,喜欢买买买的,大多数都是天性八卦的家庭主妇们,有了这帮&ldo;自来水&rdo;的免费宣传,很快大家就都会知道,大荒山的特产不但好吃,而且妖族的性格也很好呢,完全不像传说中的那样残暴嗜血啊。
二来,只要凡间的老百姓习惯并接受了妖族出产的这些土特产,往后再提起妖族,就多了一个新话题。这道理其实就跟明星参加真人秀差不多,本来以为各种嘴贱招黑的明星,实际接触才发现竟然是个吃货+逗比,很多人设被自己作的歪掉的明星,都是靠这一招洗白的嘛。
只可惜,这个时空可没有电视和网络,余春来再土豪,他也没办法找地方砸钱给妖族办一个真人秀,只能通过这种直白的法子,一遍一遍地替妖族洗白,毕竟,传了好几千年的谣言,妖族在凡人中间的口碑早就妖魔化了,洗白之路十分漫长啊!
第123章涉险鱼4
接下来的三天,余春来是一天都没有浪费,除了每天三顿饭出来吃个饭,顺带解决一下特殊问题之外,剩下的时间,都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写写画画,搞得隔壁住的那位世家小公子也是心惊肉跳的。
他本以为叶霜华把这位公子安排在他院子里,是想执行什么特殊任务,譬如打探一下住在他隔壁的那几个其他世家出来的弟子的隐秘什么的,结果这家伙自从进了小院就足不出户,躲在屋子里也不知道在做什么,笔墨纸砚倒是用去很多,不会是在组织什么不可告人的小报告吧?又或者在罗织罪名陷害忠良?
打住打住!不能再想了!他们可是叶霜华这一派的人,就算叶霜华派人陷害忠良什么的,他们也要默默跟着下黑手,这样才算是一伙的嘛~
世家小公子按了按莫名有些痛的良心,决定还是不要去管了,如果隔壁那个家伙不来找自己帮忙的话,他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好了。
第三天中午,吃完饭,余春来将这几天写好的一大堆糙稿整理好,捆扎起来,放在渣爹给他的那个玄天镜的小空间里,这才换了一身方便行走的夜行衣,合衣躺在床上休息,等待傍晚的时候叶霜华来找他。
叶霜华来的比他预想的还要早,不但如此,还关起门,从自己的储物袋里掏出了一大桌热腾腾的饭菜,摆了满满一桌子。
&ldo;今晚可能会很辛苦,如果路上遇到意外的话,我可能会让人带你们从后山逃出去,所以,尽量多吃点吧,把玄天镜给我,我给你准备了些干粮,路上饿的话就吃那个,一路上不要停,不管遇到什么,只管回大荒山去。&rdo;
&ldo;那……殿下呢?&rdo;余春来还是有点担心夜湛。
&ldo;你还是多担心担心你自己吧!&rdo;但凡当岳父的,就没有不仇视拐走自家孩子的臭小子,尤其是妖王殿下还比他们家小鱼整整大了好几千岁,这让叶霜华的心里满不是滋味,现在看到余春来这么担心那个&ldo;老东西&rdo;,叶霜华心里更不舒服了。话说,小鱼还没有这么担心过他的安危呢。
&ldo;放心吧!&rdo;叶霜华忍不住从鼻子里哼了一声,&ldo;那几个老东西都被我派去的人牵制住了,你家妖王殿下对付宗主大人一个人还是没问题的,再说了,我又不是让他去拼命,只是牵制住宗主几个时辰罢了,死不了的!&rdo;
余春来带着淡淡的担忧跟着叶霜华上了斩妖台。
他真是担心的太早了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和鱼哥这样外表无害肚里腹黑的家伙在一起相处久了,妖王殿下也不知不觉的积攒了一肚子的黑墨水。
在叶霜华的人故意放水下,妖王殿下很容易就混进了玄天宗的丹房,先是一脚踹翻了那座试图拿他的血来炼丹的丹炉,将里面正在熔炼的药材踩得粉碎不说,还顺手将架子上已经炼好的成品丹药一股脑的划拉到了自己的储物袋里,正所谓贼不走空,咳咳!
反正来都来了,能多拿点就多拿点,既然已经担了&ldo;贼&rdo;这个名头,他要是不偷点儿什么,岂不是对不起&ldo;贼&rdo;这个骂名?再说了,这些丹药看起来就很珍贵的样子,就算他们自己用不着,还可以拿出去卖啊,卖来的银子给蠢奴的话,那个财迷一定会很开心吧?
妖王殿下正躲在丹房里偷得慡快,一不留神就触动了丹房内的阵法,很好,这下没法偷了,打吧!
要是玄天宗的丹房,在修真界那简直就和余春来他们那个时空的银行一样,明知道银行守卫森严到处都是监控还能随时报警,还是经常有抢银行的贼不断的上社会新闻。玄天宗的丹房也是如此,三不五时的就有些不自量力、又或者是自恃艺高胆大的修士冒险闯关,简直跟闯关小游戏似得,仿佛修真的没来玄天宗的丹房溜达一圈,就不是修真界的明日之星一样。
玄天宗众人对此已经十分麻木了,反正,一般的小角色来了,丹房护卫就能解决掉,再不济还有分管丹房的长老,长老也搞不定的话,就请宗主出马,可以这么说吧,在玄天宗,丹房的突发状况应急方案应该是最全面也最系统的,没办法,贼实在是太多了!
不过,这一次来的贼,应该算是近百年来逼格最高的了吧。
发现闯入丹房的贼竟然是大荒山的妖王殿下的瞬间,丹房长老瞬间就懵逼了,然后,敏锐的第六感驱使着他立刻转身奔向宗主大人。
不得不说,他这么做是对的,因为下一刻,不自量力冲上去试图攻击妖王殿下的护卫们,都被打飞到十里地以外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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