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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她光溜溜香喷喷的身子放回到床上,而他则进入衣帽间为她和自己拿衣服。
他们两个从昨夜回来到现在已经中午,过了早餐,午餐的时间,但是,下人们,包括管家,没有一个人来请他们用餐。
更没有人把食物送上楼。
他一边走,一边在心里鄙视家里的那些下人。
真是不会做事啊!
如果,现在,他们把食物端上楼,那样,他不就可以在床上再多呆很久的时间吗?!
翻开衣橱,他帮诗雨挑了一件粉色的连衣短裙。
她是刚结婚的新娘子,所以,应该穿带着喜气的衣服。
而他帮自己挑了一件黑色的t恤。
他平时的衣服,最多的颜色就是黑色。
攥在手心,只一会,他又放回原位。
在衣柜里翻找着,他终于翻出一件粉色的t恤。
他的衣服基本上都有专人会直接在当季送过来。
记得,当时,他看到衣柜时放着这种颜色的t恤,还皱眉头。
可是,现在,却用的上了。
因为,他想要和诗雨穿的象是情侣服的模样。
虽然男人穿粉色会略显脂粉气,但好在,穿在他的身上,并没有给人这种感觉。
平时那张冷酷而又俊美的脸庞,因为粉色点缀,反而多了一点暖暖的气色,少了一分距离感。
偶尔穿穿,还挺不错的。
至少,在诗雨的眼里是这样。
“锋!
你看,你穿粉色的多好看!”
她换上无袖粉色的连衣短裙,身上曲线毕露,小脸白里透粉,真是迷人之极,他都忍不住又想要要扒光她,吃了她。
听着她嘴里的赞美,他的心更加愉悦。
粉色,在他的眼里也不再幼稚了。
也一点不觉得粉色不适合他了。
“你不要经常穿黑色啊。
象蓝色,黄色,粉色。
白色,都挺好看的。”
诗雨说的一本正经。
他总是穿黑色,象这样偶尔换换,多好啊。
“好,你喜欢的话,我以后,经常换这些颜色。”
伸长手臂,忍不住又低头轻啄了一下她的唇。
顺手把她打横抱起。
“干嘛?!
放我下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