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以往更加忧伤,也更恶劣;同时,意识却也更敏锐。我还无以计数地功人
大增--虽然体内的那个人类前所未有地贴近皮肤表面,呼之欲出。我变成某个伤
恸饥渴的家夥,对於困住我的不朽身躯感到爱憎交织。
至於血欲?加简直是难以遏抑。虽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经不再需要饮血维
生。然而我对於所有会走动的生物的强烈欲念告诉我,这可难说得很!
你知道的,这已经不再只是对血液的渴求,虽说血液是所有生命欲望的官能化
身。但是,最蛊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缠绵:吸饮、杀戮、华美的心脏交媾
舞蹈。当猎物软化溃倒时,我觉得自己仿佛饱满起来。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
醉恍惚的瞬间,好像燃烧得和生命等量齐观。
然而,那只是自欺罢了。死亡从未及得上生命,这也就是我不断地劫掠生命的
理由。如今,『救赎』和我已经分道扬镳、天人两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情况愈糟
糕。
当然,我还是可以伪装成人类。我们都行,无论再古老的吸血鬼都有这能耐。
衣领竖起,帽沿压低,墨镜架上眼眶,双手插进口袋里--诡计屡试不爽!现在,
我喜欢以质料纤细的皮外套和紧身牛仔裤来打点自己,再加上一双适合步行的纯黑
皮靴。只是某些时候,我会打扮得嚣张些,吻合我居住的当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类靠得太近,一阵精神感应的嘈杂波动就从我身上散逸出来。你所儿
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类』。微笑闪现,獠牙轻易地掩藏起来。於是,人类就继
续走她他的阳关道。
有时候,我会甩开所有的保护措施,迳自以原貌外出。狂乱的长发、被着一件
让我想起古老时光的呢绒风衣、右手戴上一两个翡翠戒指。我疾行过这个可爱、颓
废的南方城市中心,穿过熙攘人群,或者沿着海岸缓缓踱步,品尝温热的南方微风,
欣赏和月色一般洁白的沙滩。
没有人会多看我一秒。我们周遭已经环绕太多神秘莫测的事物--恐怖、胁迫、
秘辛!它们会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後又无可避免地丧失魔力,把你扔回伧俗无趣的
琨世。每个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美人大概早就死翘翘了!
对於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来的吸血鬼伴侣们,一切照旧。他们和我分享这个炽
热又鲜嫩的宇宙角落:北美洲大陆的东南角,绚丽的都会,迈阿密。对於嗜血的不
死者而一言,这里真是再棒不过的狩猎场--如果真有这样的场所。
有他们陪伴,真是大好了。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向往这样的魔窟,
包含智者、坚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辈,还有奔放纯真的雏儿。
只是,变回这个匿名的不死者身份,真是让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贪婪的
小怪物。超自然的柔情蜜语无法抚慰我,无法取代美味无比的人类欢呼与崇拜。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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