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班,花瓶中插着紫色的郁金香与白色的满天星。”
女秘书转性了,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高声问:“露斯,是你买的花?”
露斯匆匆入内,“不,是一位小姐送来的。”
我心一动,“可是白衣裙,大眼睛?”
“是。”
是囡囡,她干吗送花给我?诱惑我?
不管怎么样,她的目的已经达到。
但为什么不是玫瑰花呢。我一向喜欢玫瑰。
自办公室窗口看下去,一片白茫茫的雾。
今天又比较凉快,得加多件毛衣,昨日则简直可以穿背心过一日。
天天上班下班、回家陪孩子们,天天走这条路轨,十五年了。
沉闷。平安是福!平凡是福,但天天这么重复单调,而我只能活一次,过一天少一天,每一个剩下的日子都一去不回头。
我“霍”地站起来,问自己:你倒底想怎么样?
去把那女郎约出来?向她倾诉中年男人之苦闷?”
她那么年轻,我不会看到她老,她能活到六十岁?
叫她出来,我们到不知名的沙滩夜泳,到公路去飞车,赤足跳舞,在月色下拥吻,坐在马路边聊天至晨曦,结伴到欧洲去。
在她结实的皮肤,绯红的面孔中寻找我失去的青春,再活一次。
代价是一定庞大的,但只要我付得起,为什么不?
妻是十全十美的妻,即使将她搁置一旁载,她仍然会得默然抚养孩子,待我归来。
我拨动着桌前的花朵。
我大可以自私一下。
许我是太理智的一个人,我再问自己:浪荡到什么时候?
那女郎并的是玩偶,并不是被动的人形娃娃,许她亦会对我诸多需索,令我难以交架。
为了她,为了未知的一刻欢愉,而放弃现有的温罄家庭,一百个不值得。
我心中有一具电子天秤,太高明了。
我把花瓶移到一角,把文件搬到面前。
我不能做浪漫的傻子。
以前念大学无所谓,有的是时间,将来真正的老了,到退休时分,亦无所谓,但不是现在。
我震惊于自己的理智。
或是可以说:震惊于我自己的自私,我这么的爱自己!我不会做任何对不起自己的事。
有些人肯为爱情而死,但不是我。
抑或我从头到尾,尚未遭遇到爱情?
囡囡在再见到我的时候,神情有显着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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