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第一次来余城便被这座城市的凉爽天气俘获了好感。
就算是晴天,也没有那种灼烧刺痛皮肤的阳光。
A大处在余城稍微繁华的地带,交通方便,附近也有很多好玩的去处。
刚来时,林新和所有大一新生一样,对大学生活充满了期待。那时她头发中长,戴着圆框眼镜,模样乖巧可爱,像个邻家妹妹。
和舍友认识后一起去加了社团。她加入的志愿社团主要负责一些回收旧书之类的项目,以及时不时在学校举办大型活动时,去当一下苦工。
回想起来,林新那时候真是活力满满,社团内学长学姐安排的任务,她都一一应下。那些大多都是杂活,有些甚至都不在她的职责范围内,林新完全是被当跑腿了……不过她乐在其中,丝毫没有察觉。
学期开始后一个月,社团要组织一次活动,申请表需要交到本部的负责老师那里。
这个轻松的任务自然落到了初来乍到的林新手里。
校内有直达本部的班车,只要查询班次再去搭车就行。
不过那天下午她在等车时突然想起,自己的本子落在了下午课程的教室里,如果是普通笔记本也就算了,大不了明天去失物招领处找。
不过那本笔记本里面记着负责老师的电话……
这要怪林新有一个坏习惯,她开会时总喜欢用笔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什么都写在本子上,后来竟然忘记把号码记录到手机上。
这天是周五,交申请表如果能顺利找到那个老师的话也就还好,不过如果没找到,她恐怕就要下周再跑一趟,太麻烦了。
班车还有大概半小时出发,林新当机立断打算会教室去找。现在正是下课时间,林新到教学楼时,人群往外涌,只有她一个人逆走着。
来到教学楼三楼,人少了很多,林新步子加快,看到目标312教室,直愣愣就从后门进去,没想到她一进,正好和里面往外走的一个人撞了满怀。
林新的脑袋撞在那人胸膛上,发出闷响,把两人都吓得踉跄,差点摔倒。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林新急忙向对方道歉,抬头瞥见那人是个帅哥,对方没有气恼,说了句没事就侧过身走了。
林新找到自己之前坐的位置,上下左右翻找了一番,结果什么都没看到。
正当她以为找不到的时候,身后传来声音:“你是在找这个吗?”
林新看过去,只见是刚才她撞到的那人,他金色瞳孔格外惹人注目,深棕色的头发,相貌看起来应该是混血。他手里拿着她的本子,询问的表情,在她对面等着她的回答。
这人就是陆砚。
林新只觉得真是遇到了大好人,连忙接过本子表达了感激之情。
急事在身,林新又急匆匆和他辞别,后来也是赶上了班车,申请表也顺利交上了。
后来在校内再一次碰到陆砚,林新也大咧咧和他打招呼,毕竟他的长相惹眼,人群中很容易注意到。
无巧不成书,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林新和他选了同一门选修课,这才知道他的名字,后来在同一个小组里,加了联系方式,才知道他是高她一届的文学系学长。
林新保证,起初她和陆砚真的是点头之交,有时候远远看见他,她都有种想绕路走的冲动。毕竟陆砚的身边总是很多人,他站在人群之中,好像自然而然就成了焦点。
加上他混血长相,身上又自带矜贵气质,在校内也是相当有名气。
不知道是从大一下学期开始,还是大二的时候,两人的交集莫名多了起来,社交软件上的交流也更频繁了。
林新平时除了上课泡图书馆就是去参加社团活动,周末就去附近逛逛,生活相当简单。
两人熟悉后就偶尔约在一起,陆砚去她组织的活动地方捧场,林新帮他借两本书之类的。
一来二去,两人都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直到某天林新舍友神秘兮兮地靠近她,问她:“林新,你是不是和陆砚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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