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例:UC浏览器、QQ浏览器)
精彩阅读小薇中文网
不分昼夜的研究,开会,探讨,争论,工厂的问题和资金运作算是解决了,但市场因这一次风波不敢再相信这个品牌。
消费者是现实的。
而且那些报纸杂志,把这件事的原因写成乜氏欺骗消费者。
……一时间乜氏和如斯陷入了艰难。
终于原凶被揪出来了。
江苏最高人民法院一审
原告:乜如斯,女21岁,乜氏集团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齐匡,上海市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陈质年??新新高科技集团
委托代理人:朱健??该公司行政总裁;
一审用五个小时结束,后来当事人各方均未提出上诉。
如斯第二天既招开记者会。
齐匡声情并茂的宣读了判决结果。
一。
被告陈质年承认有不正当竟争行为,给原告乜氏集团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造成损害,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新新高科技高层,在本案结束后,开记者招待会,向乜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具体时间与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三。
新新高科技向乜氏集团赔偿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x亿元。
具体手续由双方按相关规定手续办理。
四。
上述款项由新新高科技集团在2008年7月7日支付给乜氏集团。
新新高科技集团向乜氏集团补偿其它费用x万元。
五。
乜氏集团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x元由新新高科技集团支付。
前天联合召开的记者会,陈质年向如斯和乜木横一干人道欠的场景在报纸杂志上大幅展现。
新新瞬间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