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以貌取人是不对的,妈妈的坏还体现在她很虚伪这一点上,在家要我和钟斯年叫她妈妈,可一到了外面却要我们叫她姐姐!
天呐,虽然看起来是这样没错,但是那样也太占我们的便宜了吧!好过分哦,以后我长大到了八十岁也要我的小孩叫我姐姐!
唉,她可真是太坏了,可是我每次都说不过她,连爸爸都说不过她,因为爸爸没有出国留过学,不如妈妈有文化。由此可见,知识是多么重要啊!
我一定要好好学习,去好多个国家留学,做一个比妈妈还坏的坏女人。
写完作文比老师规定的还多出了三行,牧知意把作文本盖好放进书包的第一层格子里,洋洋得意地心想我可真是太有文化了。
明天老师就会让她上台念作文,后天就会有出版社联系她出书。
既然都出书了,肯定得出名吧?
不行,要想个笔名,不然妈妈看见她的作文会生气的。
天才小作家在苹果味牙膏泡泡里冥思苦想,在橘子味沐浴泡泡里苦思冥想,深夜十点,她把新华字典放在床头柜上,按下台灯拉上被子,长长的叹了口气。
笔名真的好难想,没有一个比牧知意好听的。
好气,她的文化水平竟然还不如爸爸。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断了好几天,其实这几天一直有在写啦,因为写的是兄妹俩长大恋爱的番外,是一个比较整体的单元故事,所以憋着一气写完了再发。
从下章开始以兄妹俩为主视角,大家酌情购买,今晚十二点更,
第56章番外之钟斯年
男生或多或少都有一点保护欲,钟斯年也不例外。
他从小就有一个英雄梦。幻想能像美国队长一样保护地球,像黑猫警长一样对付坏人,像杨利伟一样探索宇宙,可是他在相当和平优越的环境里长到十八岁,考入2金融系,直到现在大学快毕业了也没遇到过外星人,打架只能去正规营业地武馆,那帮人打得烂不说,关键是没有黑帮巷战里暗无天日杀出一条血路的悲情豪壮感。
在钟斯年连豪壮的豪字都还总是写错的时候,他就已经深刻理解了这个词的内核,并将之作为自己人生的信条,航海的风帆。
当时在看一部电影,大英雄拯救世界,朋友和反派都死了,满地横尸焦土,战场只余他一人。脱下溅血的战袍叠放在一边,长剑垂挂,他坐在一座小山丘上,低头安静地整理手上的伤口,从怀里摸出一支长笛,在低迷冷涩的夕阳里吹奏一曲亡灵序曲。
钟斯年坐在影院里,在那一瞬间生出无限豪情,童年的纸飞机扶摇直上,开往刀光剑影的异世大陆。
他正义感满满,崇尚昆汀式暴力美学,坚信真理要靠血肉模糊的打磨,可惜生不逢时,长到这么大,遇到的唯一反派只有牧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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