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离照例是先轻手轻脚起了床,今天他蒸了核桃包,馅料是昨夜就备好的,山核桃仁碾碎,用奶油、芝麻和蜂蜜拌了,又煮好了淡茶。
为逄风束发时,他有意无意提起:“那支簪子有些旧了,我顺手买了支新的。”
逄风没说什么,只是由着南离小心翼翼将那只簪插入发间。束好了发,南离望着铜镜中的人,一时竟失了神。
人言秀色可餐,大抵便是如此。
逄风的长相其实是偏冷的,那双狭长的眼虽然总是笑,却显得凉薄淡漠。那双眼予人印象太深,以至于很少有人察觉他眉目间的秀美。
他的母亲是水乡商贾的女儿,逄风的眉眼间同样能寻出那温婉袅娜的水乡姑娘的影子。他的眼看不见了,便不再如从前般冷锐。插上这一支梅枝银簪,倒是如妙手丹青,浅淡一笔勾勒出这不易察觉的秀丽。
南离呼吸未免加重了。
狼还未化形时,就一直想将逄风生吞活剥吃下肚去,它还认真考虑过从哪下口比较好。对妖兽来说,爱欲和食欲是很相似的东西。南离如今依然想将逄风吞下肚去,却是以另一种方式。
不能着急,他想,反正今晚也是要……
南离化成雪白小犬,卧在逄风身畔,安静地注视着屋中客人进进出出。
逄风握着他在集市上买来的毛笔,教扎着髻的幼童写字。今日的最后一个字是“道”。逄风一边提笔去写,一边解释道:“所行道也,若写道字,需先写首。”
他便提笔写下“首”:“首者,行所达也,既是人所走的道路,横折撇捺都需规整。”
“接下来是辵部,藏锋起笔,既要一笔下来,又要注重轻重缓急,突出一波三折的飘逸洒脱,笔落捺尖要平缓收尾,运笔要尽可能自然,正如天地大道。”
他说的话小犬听不懂,却也认真竖着耳朵。二十年过去了,南离的字迹只能说看得过去,他也放弃了。但逄风写字,他总是看不够的。
逄风离去的二十年里,它总是梦见自己卧在他靴边,注视着他在案前提笔写字。他若是陷入思索,便会用指尖轻抚狼的耳朵,或是捉住它的一根尾巴,若有所思地把玩着。
梦里的狼知道这是场梦,却不忍心醒来。它在梦里便格外乖巧,只是对他摇尾巴,并不张口龇牙咬他的手。长夜太子眼里含笑:“小狗,今天怎么这么乖?”
碧绿的眼望着他,南离就在心里想,我会很乖的,我不会再惹你生气了,我不会再让你痛了……你回来好不好?
可每次醒来,只有被泪水浸湿的枕头陪着他。南离抱着那只褪色的软垫,却再也寻不到一丝一毫的安全感。
……他多幸运啊,他的主人还挂着他,还愿意从地狱爬出来见他。逄风本来早就应该入了轮回,只因为魂魄中还存着对他的挂念,这四分五裂的残魄才以鬼的姿态回到人世。
送走了李大娘和她孙子,也到晌午了。南离化成人形,去灶台煮饭,逄风则不着痕迹地碰了一下发间的簪子。
……女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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