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别忘记我入行已经十年,我不是新进作家,忙不迭日,在报上告诉人他吃过什么穿过什么,我早已渡过那个阶段。”
“如果你忽然得到好题材,那怎么办?”
“到时再说吧。”
“什么时候去找学校?”
“明天。趁今年十月入学。”
他已经深思熟虑。
真没想到他会有这样意外的决定。
从流行小说到试图转变风格,然后急转直下,变为离弃这个行业。
套句陈词滥调,简直是读者的损失。
“读者耳根清净才真。”他笑。
我拍手,“我知道,你写不出更好的作品,便要读书去,这跟女明星没有拍戏便上大学有什么分别呢?”
谁知道他一口承认,怅惘的说:“真的,你什么时候听说金庸要转行读书求进步突破呢。”
“我会想念你。”
他长长呼出一口气。
“我已经答应美姿杂志替他们写东西,不过不一定立刻动笔,几年后也许。”
“写学生生活?”
“少开玩笑,连牛津剑桥这种学堂一年之内都有上千成万的人毕业,我算老几,何苦野人献曝。”
“仍然是老本行,写小说?”
“再说吧。”
我没出声,这里的一切,他舍得吗,房子要卖,朋友要分手,锦衣美食,什么都要放弃,去过纯朴的学生生活,可以吗。
不过他已决定,逐步进行,他开始收拾行李,房子没有卖,租出去。食物开头有十箱,后来觉得不像话,扔掉一半,剩下五箱,还觉太多,再淘汰一半,先寄了出去。
他又整洁起来,但性格已不如前,他变得很沉默,成个人成熟,真的像一件大事等着地去做似的。
一个月后他乘飞机离去。
又不见一个好朋友。
我一直留意报章,等大成的新作出现,但没有。
他给我写很长的信,说:“……也许等我生活与收入都稳定的时候,我们之间会有进一步的发展。”
我很高兴。
他的名字在报章杂志上消失,人们暂时还没有忘记他,都说他是传奇人物。
我很为他骄傲,又从头开始读他的小说,觉得百读不厌。
我会等他回来。
看看有什么进一步的发展。怪女孩妹妹的宿舍里是有一个这样的女孩子,永远看不清她的脸,因为她老坐在黑角落里,感觉上她脸黄黄的,老是穿套灰色运动衣,也不出声讲话,长得很瘦,似营养不良。不是捧着本书就是看看电视的萤光幕。
我也问过妹妹她是谁。
“同房。”她说:“一间宿舍两个人住。”
“她仿佛怪怪的。”
“人家才好呢.静得不得了,功课又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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