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纪绿迟疑片刻,随即恍然大悟道:“怪不得他这么眼熟,原来是老冠家的龟儿子!”随后他们告诉我,文福的全名叫王文福,在王村出生,小时候还在村里念书,后来跟随外出打工的父母生活,已有十多年没回王村,所以他们才没认出来。
奇怪了,文福为何从来没向我提及自己是王村人?又为何刻意在王纪绿等人面前隐瞒自己的身世呢?
我越来越觉得这个死胖子很可疑,虽然他长得一副憨厚老实的样子,但人往往不可貌相。
离开出租屋后,我便拨打文福的手机,他似乎已经就寝,听筒里传出他慵懒的声音:“三更半夜,谁啊?”
“我,幕申羽,我们白天见过的。”我答道。
“啊!原来是慕警官,不好意思,我刚刚在睡觉。”他似乎在瞬间醒过来,“是不是调查有新发现?要是有用得着我的地方,尽管吩咐我去办就行了。”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你给我的资料里有些细节没说清楚,想向你请教一下。你现在在哪儿?方便跟我见面吗?”其实我是想当面质问他。
“现在?”他只犹疑了半秒便答道,“方便,方便,我就住在县派出所宿舍,不过这个时候用警车不太方便,你过来找我可以吗?”
“没问题,我现在就过去。”我笑着挂电话。
如果他住在荒山野岭,或许我还不敢去找他。但在县派出所的宿舍里,除非整个派出所都被赤神教完全渗透,否则他也耍不了什么花样。
旧城区的街道狭窄而复杂,不过此时已是深夜,路上难觅行人。因此我没花多长时间酒吧警车驶到通往城郊的大马路上,而不是像来时那样堵上老半天。
驾驶警车于空荡的四车道上飞驰,或多或少会让人感到落寞。毕竟已是凌晨是十分,除了晚归人之外,大概就只有图谋不轨的歹徒才会出现在这条通往城郊的马路上,就像此刻我从后视镜看见的那辆雅马哈。
其实,早在还没离开旧城区时,我就注意到那辆雅马哈。不过摩托车在旧城区较为常见,所以当时我并没在意。但从城区算起,我已经驶了二十公里的路程,此刻对方仍然尾随着我,若只是单纯的同路,似乎也太巧合了。
我通过后视镜仔细观察尾随者,对方只有一人,以身体前倾的姿态驾车,而且戴有头盔。单靠后视镜虽然无法辨识对方的身份,但至少能看到对方腰间系有一根棍状物体,应该是匕首或者短棍之类的武器。
我开的好歹也是辆警车,一般劫匪不见得有抢警察的胆子。不过,对方既然准备了家伙,还跟我走了二十多里路,肯定不会只想跟我打个招呼。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对方是赤神教派来的凶手。
不管是歹徒也好,杀手也把,若继续维持现状,吃亏的只会是我。天晓得对方在什么时候对我下手。与其被动地等待对方出手,还不如夺回主导权,尽早把对方甩掉!
摩托车最大的优势在于车身小,拥有良好的机动性,而缺点是马力相对低下。若在繁忙的街道里,摩托车可以说是跟踪者的标配交通工具,但在宽敞的四车道上,其优势不但毫无用武之地,缺点亦尤其突出。
我把油门儿一踩到底,在引擎的咆哮声中将车速提升至时速一百四十公里。身后的雅马哈试图加速追随,但碍于马力不足,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断拉开。
我时刻留意后视镜中逐渐缩小的身影,虽然看得不太清楚,但也足以确认对方已经放弃继续跟随——雅马哈突然减慢车速,渐渐于后视镜中消失。
虽然已经将对方甩掉,但我还是继续将油门儿一踩到底,以防再次被其追上。我风驰电掣地向县派出所进发,直到转入城郊小路才减慢车速。
从城区往县派出所必须行一段只有两车道且没有路灯的小路。之前曾听同僚说过,这段路经常发生拦路抢劫,不过我开的是警车,应该没有哪伙笨贼会打我的主意。因此,我并没有太在意前方的情况,反而经常留意后视镜,确认自己没有再被跟踪。
然而,世事往往让人意想不到。
正当我因留意后视镜而分神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个人影儿从路边的糙丛里跳出来,把两袋东西扔到警车的风挡玻璃上。与此同时,前方出现一道强光,使我睁不开眼。
我下意识地踩刹车减速,当眼睛开始适应光线,才发现前方有一辆大货车停在路中央,强光正来自车前大灯。砸在风挡玻璃上的是两个装有泥土的塑料袋,已在撞击的过程中爆开,泥土把风挡玻璃盖住了一大半,使我难以看清前方的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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