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孔家有同一想法的还有刘家。
刘方才三十出头,他长子才十四岁,家中也没有适龄公子。不过这难不倒他,他开始在读书圈寻找合适人才。
还真叫他找到一个。
对方叫花不尘,长得那叫一个花容月貌,连他看了都嫉妒。更不说他还惊才艳艳,会写诗作赋。听说京城名妓为了请他写诗,曾放下豪言,只要他肯为她写诗,愿意陪他春风一度。
他每次出门,回来后都能满载而归,车上有万千少女掷的鲜花和瓜果。
刘方邀请对方写诗,想呈给陛下。
花不尘看似风流,但是从他的诗不难看出他也有一腔凌云之志。得知能将诗作呈到御前,立刻拿出看家本领写了三篇上好诗作。每首都脍炙人口,令人拍案叫绝。刘方也算有才,看过之后更是爱不释首。
要不是皇宫已经下钥,他都想连夜给陛下送去。
翌日早朝后,刘方去御书房求见陛下。
林知惜正在书房继续写书,抽空见了他。
待看到对方呈上的诗作后,她挑了挑眉,挥手让他退下。
刘方从刚才就一直打量陛下表情,见她一点都不动容,心下暗叹她铁石心肠。看到如此感人的情诗,居然都能无动于衷。不能拿她跟寻常女人比。
其实他哪里知道,林知惜并非不动容,说实话这诗写得太好了。但是她经历99世,深谙一个道理:宁愿相信这世上有鬼,不要相信男人那张破嘴。
夸得再好,说得再美,对她来说都只是甜言蜜语,信不得。
她又何必浪费自己的时间。
倒是负责站岗的陆霄走进来为她添置茶水,看到这三篇诗作,气得眼睛都红了。
难为他那样英伟的男子脸上好像被红霞刷过,像个粉嫩可爱的虾子。
林知惜被他勾得心痒难耐,当即就扔下笔,招他过来亲了又亲。
陆霄被她亲得心神荡漾,差点擦枪走火,担心被史官记载白日宣淫,愣是忍着一动不动。
他忍得着实辛苦,两鬓流下一层热汗,脸和耳朵全都染上一层粉,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姐姐,这诗写得真好。花不尘真的很有才。”
明明心里酸得要死,就是一声不吭,甚至为表示自己大度,他还夸这人诗写得不错。不仅如此,他还试探问道,“姐姐,要不要把人招进宫再写一篇?”
林知惜忍笑,爽快答应,“好啊。你亲自去带人。”
陆霄张大嘴,他可自知道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姐姐居然真想招他进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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