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朋友为我端来了椅子。
祖开始唱:“假如你爱我让我知道,如果你不爱我让我走……”
他声音很好,有种特殊的悦耳,我笑了。水彩画林璞如整个人象一张水彩画。
粉红色的面颊,雪白皮肤,乌黑头发,她又爱穿浅色的衣裳:淡蓝、蛋黄、白、浅绿,看上去无限悦目养眼,加上她这个人永远很悠闲文雅,更使人喜欢。
我如娶妻子,一定要取林璞如这样的女孩子。
但。
但林璞如是我小叔的女朋友。
她对我很好,替我补习,陪我打球,假期有什么节目,总也忘不了我,永远记得给我买爱吃的糖果。
但是在她心目中,十六岁的我,永远是个小孩子,而她,她已经二十六岁。
当然她不知道我心中想些什么,我再不懂事,也已经十六岁,懂得掩饰某一些不应表露的感情。
她是小叔叔在大学里低班同学,两人走了很久,始终没有进一步谈论到婚嫁的问题。
像一切情侣一样,他们也时时吵架,我总是不帮小叔。
一次我同小叔说:“不如结婚吧,一切难题会得迎刃而解。”
小叔说:“哪里这么容易。”
“爷爷不是给了你一幢房子?你们两个人都有薪水收入,怎么不能结婚?”
“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兴不起结婚的意念,你知道璞如,她一向淡淡的——唉,小明,你是不会明白的,我怎么会同一个孩子说这些话。”
“我明白,林璞如像一幅水彩画,淡淡的。”
小叔笑了。
过一会儿他问:“你的小女朋友呢?”
“哪一个?我女朋友很多。”我很坦率的说。
“真是的,青出于蓝,比你小叔还厉害。那位叫敏敏的女孩子呢?一大把长髦发的那个。”
“哦,她,随父母到迪士尼乐园去玩,要过了暑假才回来,从东京就直接到多伦多去。”
“那么打球打得很好的那个呢?”
“嘉嘉?”我说:“她另有到象。”
“你同谁走?”
“我没有固定女朋友,”我伸个懒腰,“我不需要固定的女人,嫌烦。”
“哗,”小叔取笑我,“才十六岁多一点哪,思想就这么灵通,真了不起。”
“现在只要我一个电话,她们就要张罗着打扮,穿最好的衣服,化好妆出来见我,而我所花的不过是两张电影票与一顿晚饭。”
“真聪明!”小叔哈哈大笑起来,“怎么我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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