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那天他在咖啡馆里穿的衣服。
白衣黑领,前襟好大一块咖啡渍。
那天不是说他并没有挺身而出,而是站起来时,情急之下撞翻了咖啡杯,而那时候保安已经过来劝架了,所以他也就重新坐下了。等我去找他的时候,他已经把桌子收拾得干干净净了。
他一直守在我身边,一直没有离开过。
衣服上的咖啡渍怎么洗也洗不掉了,而沈方也再也没有穿起这件衬衫,他说他嫌弃,作为一个医生,他不可避免的拥有医生的职业病,那就是洁癖症,稍微有点脏的衣服,他就绝不会再穿第二遍了。
但我却偷偷地把那件衬衫藏在了箱底里,作为最美的纪念。
那一天,他枕着我的大腿,陷入了安宁的梦乡。
我这才发现,脱下眼镜的他,眼底下有了一层阴影,这段时间里,他一边守着我,一边不辞辛劳地炒&ldo;老婆本&rdo;,也真是难为他了。
我轻轻地抚摸他的头发,看着他在睡梦中,犹如一个孩子一般,洋洋自得地勾勒起一抹笑容,也忍不住微笑了。
对这个男人,我感激,我敬爱,也开始期待着他允诺给我的新生活。
☆、第100章隐婚1更
10月1日,我和沈方去领证。
一大清早,我就被沈方从被窝里拉出来了。刚起床的我多少都是带着点起床气的,眼皮子都没睁开,就冲我最大的债主喊:&ldo;沈方,没到早点时间呢!不要让我起这么早……你今天又不上班,晚点我再给你做早点行不!&rdo;
沈方笑呵呵地说:&ldo;今天咱不在家里吃,早点我们出去吃。&rdo;
&ldo;为什么去外面吃?&rdo;我迷迷糊糊的,随着清醒,起床气也渐渐消了下去,揉着眼睛问,&ldo;你不是说外面买的餐点都不够营养,一定要吃家里的吗?&rdo;这些天来,可没少让我下厨做饭。别被他最初的时候会自觉下厨做饭自觉洗碗的新好男人的模范给骗了,等我签下卖身契之后,就彻底地沦为了他的炒饭丫头。
不过想想呢,男人主要还是要忙事业的,我自己又闲着在家,没有工作,也就只能做做饭,拖拖地什么的啦。
还没结婚,就已经开始学习怎么做一个全职的家庭主妇了。
当然做一个全职家庭主妇不是我的本性,我也不喜欢等着男人来养,而此时自己已经怀孕3个月了,再出去找工作也不能找一个长久的工作,于是就在家里面上网搜搜看目前最合适自己在家里面能做的工作,目前还没有找到合适自己的闲职,但是一些念头已经形成了。
我从小就喜欢随便画点什么东西,最喜欢的就是画服装类,上大学的时候本来也想顺着自己的爱好去选择专业的,但是父母觉得做服装设计的都赚不了几个钱,没有什么钱途,后来在父母的要求下,我才改成了财务管理。
如今也不太适合出门找工作了,沈方也不太愿意我一天到晚都出门和别人在公车上挤来挤去的,我这一闲下来,就想起了自己平时的爱好。上大学的时候参加过漫画社,玩splay的时候,社里的衣服都是我一个人弄出来的。我闲着的时候,也可以自己随便画画,设计几样图纸,自娱自乐,如果拿去服装产,有人愿意买我的创意,那就更好了。
沈方同意我这一点,因为他也不希望养一个好吃懒做的女人,换句话来说,他个人偏爱知性型的女性。
扯远了。
沈方把我拉了起来,挺热乎地给我穿衣服,那样子非常急着要出门。
我一把推开他,说:&ldo;别乱碰我,我还没穿文胸呢你就给我套衣服,等会儿还得脱呢。&rdo;
&ldo;出去。&rdo;我把他赶了出去,换了衣服,洗刷干净之后。我都还没弄明白沈方老早把我吵醒做什么,出了洗漱间,见他早就穿戴整齐,整个人穿的都是新装‐‐这人特好面子,衣服稍微有些旧,有些脏,他就嫌弃,不愿意再穿第二遍了,唉,谁让他是土豪呢?
但是沈方喜欢干净并不代表他衣柜里的衣服常改革换代,像今天这样从头到脚都是崭新而且额闪闪发光的,可少见了!
&ldo;要干嘛去呢?穿得这么新?&rdo;看到他焕然一新,我眼前一亮,忍不住揶揄起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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