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笨人,七情六欲是放在脸上的,别人也许不会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么会不知道,她见我的时候,总还是那么大方,有说有笑。
我们的时间是默默渡过的。
然后她结婚了。
我要去参观她的婚礼。
自黑池赶去,到了她那里,客人都没有到。婚礼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别早一点去的,不想与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厅里。
那是一问美丽新盖的平房。
表姐穿着一件圆角的棉祆,双捆边。她实在是十分考究的,这跟在香港有什么两样。
她在写字,一张大大的宣纸压在两条纸镇下,用毛笔大大的写着糙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当时我问她,“你怎么写起《大学》来了?”
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反问:“你要我写什么?逍遥游?”
“至少应该是: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
她微微一笑,“你看我还是有闲情的人嘛?”
我抖起那张字看,我说:“这么好的字,现在这些人里,也只有你会写了,咱们都不行了。”
“又算什么?”她放下了笔。
我看她。
她的脸上,没有快乐,没有不快乐。她的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经济上是过得去的,不过视她为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优点,他是不会知道的,然而她还是嫁人。一个女人,靠自己双腿站了那么些日子,也该累了吧。
我没有说什么,至少她的脸是祥和的,温柔的,美丽的。
三十二岁对她来说,还是年轻的,皮肤有一种深沉的,蜜糖似的颜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说:“我是乘火车来的,我那辆小车子坏了。明天有一节重要的课要上,得赶回去。”
“真的那么重要?”她问,“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节课非去不可。”我说。
“那么你来了也等于没来,并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来了就是来了,怎么说没来?我下午五点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强你。”
“还有,妈妈说他们的礼物押后着,等你回去了才给,因为我在此地不会挑——”
“明白了。”她仍是微笑着。
我觉得她笑得太多了。即使终于结了婚,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如此高兴的。有什么开心呢?结了婚,也不过与所有其他的女人一样。
我坐到五点。
吃了很多点心糖果,从未没吃得这么多。她家的起坐间有落地长窗,糙地修得如地毯一般,玫瑰盛放。我默默的注视着这个花园。
到了五点,我说要走。
她送我。如果她真要留我,也留得住的,但何必呢?即使她要留我,也不必待至今日,我不过是她一个不相干的远房表弟而已。
我觉得很乏味。真的白来了。
况且她没有送我去车站,我叫了街车。她站在门口,平房的门口是雪白的,她那件棉袄是红的,我向她摆摆手。她进屋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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