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是程榆礼辞职换岗,秦见月就叫他别戴了,到了那些大老板面前,这个价位的表就显得拿不出手。
程榆礼嘴上应着行,但并没有付诸行动。
她说:“看起来好廉价,你要是出去谈生意,不太好吧。”
他晃晃手腕,笑言:“戴着谈过几次,很顺利。现在已经是我的招财法宝了。”
程榆礼一贯会说好话,惹她笑得脸红。
他轻揉她的掌心:“发了多少钱?”
“……”秦见月诧异,就当时高兴跟他那么提了一嘴,这人居然记挂在心上,看样子是非要讹她一顿不可了。
秦见月偷偷摸摸样子,在程榆礼的掌心写:“38万。”
她说:“其实是上次去剧院演出,那帮领导给的小费。”
程榆礼悠闲说:“搓一顿?”
“又吃呀,我都快被你养成猪了!”
他打量她片刻,若有所思说:“不至于,还差那么一点。”
秦见月愣了下:“什么意思啊?”她捶他胸口,“不带你吃了,我一毛不拔了!你休想占我便宜。”
他笑着,把她按回怀里。
不早朝的清晨,拥抱的时候会向往地老天荒。秦见月静静窝在他怀里,过了好久,她喃喃说:“程榆礼,我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
她生来平庸,是丢在人群里最不起眼的那一抹色,没有精彩纷呈的故事,没有被众星拱月的经历,没有做过别人故事里的女主角,只有偷偷在日记本里写下一笔一划的黯然,藏在宽大的校服之下的纤弱四肢,她卑微到尘埃里、只能用梦境去点缀平静无波的每一天。
每一天,由苦楚、酸涩,以及自我畅想的甜蜜组成。
想到他,脚步都变得轻快。即便只是看着他的背影,她也有力量。
无论此后再多的风浪,她不后悔喜欢过他。
不是光鲜的人才有青春。情到极致,暗恋也可以浓墨重彩。
时至今日,她可以给16岁的秦见月一个交代了——你喜欢的人是值得喜欢的,你的青春从不曾荒废。
只是眼下再多的东西,她攀不起,求不得,被他好声好气哄个两句,也变得无关紧要了。
程榆礼可以很自如地放下他的身价融入她的家庭,而这对秦见月来说似乎是困难的,自古攀高枝不是一个好词。她又笨拙迟钝,怎么能游刃有余呢。
那一天,笼子里的鹦鹉终于不用人教,也学会说“我爱你”。
秦见月闻声,欣喜地要起身去看,躺了太久,站直身子一瞬晕了下,撞倒茶几上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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