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夏:“……” 杜夏捂脸,无话可说。他败下阵来,他知道的,就算何筝愿意跟自己进派出所,里面的工作人员听了他的控诉,再看看何筝那张清醒又俊朗的脸,肯定会先怀疑自己是不是白日疯魔。 而非何筝真犯了什么事。 “算了,走吧。”杜夏的妥协很是无奈,但也习惯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走路的时候后背也会稍稍佝偻。 这姿态其实有点刻意了。杜夏胸前那两点已经贴了创口贴不会被发现凸起,他以前也不会这么紧张兮兮地在意,就是从和何筝上过床,他总怀疑自己的身体在二次发育,变得更成熟,熟透了,要烂了。何筝要是真的离开了,杜夏根本无法想象把这样的身子展现给另一个同性。 何筝这些天还住在杜夏的出租房里。像是在打一场漫长的分手炮,两人一进屋子就下不来床。 何筝永远精力充沛,杜夏允取允求,两人的交缠不再是单方面的压迫,竟有势均力敌的发展趋势,杜夏对某个姿势不满意,就算不明说,眉头也会皱起,何筝总是能非常敏锐地发现他的变化,心照不宣地换个体位,好像杜夏觉得舒服了眼神逐渐迷离,面色潮红到沉浸在情欲里,奶头被何筝咬了一口也难以警觉清明,反而扣住何筝的后脑勺要他用力当何筝看到这样动情入欲的杜夏,他空荡荡的胸膛里才会什么东西涨溢。 杜夏很难不怀疑何筝没有心。不止是在温存的事后,情欲最浓之际,他也会弯折身子,耳朵贴近何筝的胸膛,那里面心脏的跳动是最后一计猛药,吞吐何筝性器的甬道随着那节奏缩动,猛绞到何筝缴枪。 何筝每次射后都不会直接拔出来,宁肯冒点精液从避孕套中流出的风险,他还是会忍不住多抱一会儿杜夏,牛子在那泥泞肉穴里包着,裹着,还没软下呢,就又硬起,继而又是一轮冲刺。 房间里开着空调冷气,在床上缠绵的两人大汗淋漓。杜夏脸皮薄,在床上也不想欠何筝,怕何筝太累需要时间休息,就主动骑到何筝身上。 刚开始的时候他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动,何筝就双手扣住他的腰胯,指挥他前后地骑送。杜夏照做,这个体位并不像他预设地那般进入很深,主动权又全部在他这里,他前后摇摆的时候没觉得里面酸胀,除了被塞满没有任何异样。 这让他总有点心虚,怕自己没表现好,隔个几分钟就要问何筝一次,你舒服吗? 何筝起先会认真回答,但不管点头多少下,杜夏的小眼神还是茫然,对自己的技术并不感到自信。 何筝被他小心谨慎的模样逗乐了,不免觉得好笑,休息够了,就抓起杜夏的脚腕,要他屁股悬空蹲着,然后自己抬腰抽送,回回都是整根抽出又插入,深得杜夏站不稳到坐他的牛子上,整根吃下去后还没完,整个人也被那强劲的腰胯顶上去。杜夏撑不住了,甚至有喉咙口都被顶穿的错觉,赶紧趴在何筝的胸膛上,近得能听到他的心跳。杜夏的眼泪先于任何伤心的情绪断线掉落,像是控制不住的生理泪水,也可能是真的伤心难过。他们身体的距离近到负值,他们又是没有共同过去,仅有一个名为现在的交点的陌路人。 他们明明是有缘的。杜夏先鼓起勇气,问何筝自己被撞被救后,在车上有没有说些什么话,何筝真的有认真地回忆,继而颇为遗憾地摇头,没有。 就算有,杜夏当时念叨的,也只可能是庄毅的名字,求他别走,继续留在大卫村里做画室生意。 所以何筝曾经错意杜夏对庄毅有情。 “怎么可能!他就一直男,只喜欢女的,”杜夏没必要反驳的,他还是急急忙忙地自我辩解,双手手指向内弯曲,抓住胸前的空气,那意思是庄毅喜欢有胸的女人,他也只把庄毅当兄弟。何筝趁机抓住了杜夏的手,将人压下去,问,那你喜欢什么? 两人都赤裸着身体。何筝直视杜夏,握住杜夏的手往下握住自己再次勃起的性器,杜夏害羞地低眼,都做过这么多次,还是臊得慌,脸撇向侧边,唇紧抿着,没说不喜欢握着的东西。 杜夏不喜欢的是那种看不起摸不透的感觉。他良久后终于鼓起勇气,再一次和何筝四目相视,他说自己能有今天的一切,真的很不容易。 有亲人,有事业,有朋友兄弟。从一个闭塞的村寨逃到蓉城,打拼成店铺小老板,他几乎抵达了自己所在群体的上限。 但何筝不一样。抛开豪门私生子的身份,他在口袋本里有计划好的游历,他不应该囿于小小的大卫村,外面有更大的天地。 杜夏捧着何筝的脸,轻轻地吻了一下,却像是在告别。杜夏说,“我只是个普通人。” 何筝没回吻过去。 也没告诉杜夏,他割肉剔骨,好像就是为了当个普通人。野画家进大观园 (这一章是上一章后半部分的扩写,昨天太匆忙了,今天改了一下!) 杜夏和何筝在一个高温不下的夜晚受陆广发之邀,在一栋市中心cbd的停车场会合。 会面后杜夏才知道,陆广发自己都没有邀请函,只有一个口头上的应允,陆广发却要把他们两个人都带进去,引荐给那个一直存在于口头尊敬里的大人物。 那位大人物正是杜夏和老四一起送画上门的那位高端私人会所的主人,大家也算有过一面之缘。三人乘坐电梯到达的正是那个会所所在的顶楼。 那地方杜夏也来过一次了,但还是紧张。电梯里他站在最后面,陆广发打头阵,何筝在中间,电梯上行过程中何筝扭头,没说话,就是小小的退后一步,和杜夏站在了一起。 电梯门开。三人眼前展现的是那个会所的入口,有保镖和专门查邀请函的工作人员守在门口,虽然严格庄重,但总有种要进酒吧夜店这种成人世界,需要出示身份证的错觉。 陆广发没有纸质的邀请函,他们来的时候门口也没有其他宾客,里面的活动也已经开幕了。 他们不是故意迟到,而是陆广发联系的那位助理一直闲不下来,接待完其他正式的客人后才顾得上他。 那位助理也不是陌生人,正是偷偷告诉杜夏自己老板,也就是那位大人物的奇怪癖好的青年人。他穿过安保人员向杜夏他们走来后没跟陆广发打招呼,而是先和杜夏握手,热情地给他一个拥抱,“joe,你怎么才来。” joe正是杜夏给那些赝品仿制画的署名。真正的joe和杜夏同岁,是近年来势头最盛的青年艺术家,一幅原创能拍卖出千万高价。大老板都在cbd顶楼建会所了,却在装饰画上省钱,只花了一万,就买了杜夏这个假joe十来幅依样画葫芦的仿制画,陆广发也是通过这次牵线搭桥和大老板有交集的,有助理的联系方式,要到了出席这场宴会的机会。 但助理的面子实质上是卖给“joe”的。那个拥抱让杜夏受宠若惊,助理松开手,目光落在何筝身上。 “这位是” “vcent。”何筝主动伸出手。助理也是人精,两人握了握,并没有热情到拥抱的程度。 三人跟着助理进入会所。 和上次的敞亮不同,整个场地为了契合活动的气质氛围,被布置的曲径通幽,昏暗迷离,如同一个只有蜡烛为照明物的隧道,直到会所的正中心才重新宽敞明亮。 “不好意思,没给你们准备位置。”助理并没有压低音量,防止秀场的音乐完全盖住他的声音。 杜夏记得这个地方,上次来的时候,这个两百多平方的会所正中央一览无余,连根柱子都没有,视野得天独厚,杜夏身后的落地窗全部被仿生藤蔓交织着遮蔽。室内,无数个或大或小或高或矮的不规则雕塑被无规律地摆在地上,形成一条曲折的秀道,走秀模特穿戴的服装饰品也奇形怪状,用坐在最佳视野看秀的某杂志主编的话来说,这些服装不是日用品,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留给后人解读的,用现在的目光看必定超前。 沿着秀道,那些被邀请的客人坐在专门的位置上,有云雾持续从四面八方流出,客人们和模特一样,都在云里雾里。杜夏身在其外,只有脚边很偶尔的会有细细的白烟缭绕。 杜夏没看懂这场秀的主题。反正自己又不在云雾里,他转身,小心地掰开眼前的藤蔓,让窗外的光泄进来一缝。 那也是灯光。蓉城的夜没有星星和月,但有更闪耀的人造光,从高楼,从马路,从车辆,甚至绿荫道里都有霓虹闪耀。灯火通明的蓉城市中心从那道缝隙里落入杜夏的眼眶。第一次,杜夏觉得这座城市的繁华与自己有关。第一次,杜夏感受到另一种可能的存在。 杜夏被陆广发拍了拍肩膀。杜夏惊了一下,缩回手转过身。市中心的夜景消失了,杜夏的神魂又回归身处会所秀场的躯体。 很迅速的,走秀结束后的场地做了简略的新布置,光线更明亮,所有人也都从位置上站起,三三两两地走到那些雕塑和艺术品前,陆广发的手还放在杜夏的肩膀上,示意他也加入进去。 杜夏还是犯怯了,有点犹豫。 尽管有心理准备,他对这个全新的世界还是一无所知,心里没底,却又不可能没有好奇,和那么一点点向往。 这就是何筝以前的世界吗。杜夏心跳频率都加快了,他侧脸看向身边的何筝,何筝却迷上眼打了个哈欠。 倒是问自己“什么事”的时候,何筝的眼睛亮晶晶的。 杜夏被陆广发往人群里引,杜夏走了好几步后才扭头,把目光从何筝身上收回。 紧接着何筝也走了过来。他现在是vcent,joe的小助理。上回给杜夏装助理的是老四,但这次,陆广发强调了文戏的重要性,怕老四说漏嘴,还是何筝去更合适。 何筝不仅会来事,话也说得好听,批量生产的复制品都能被他说成独一无二的艺术品,有他在绝对没问题。但庄毅还是怂,打心眼里认定自己这种人不值得办画展,关键时候又搞消失,只能由杜夏顶替上去。 杜夏不需要冒充庄毅,他冒充“joe”复刻的现代化还在这个会所墙壁上挂着呢,大人物说不定还认得他,他说自己是庄毅的好友就行。走秀过后,那些雕塑就从障碍物变成了展示品,几件画作也被摆了上去。 “大人物是位大善人,特意搞了这么一出晚宴,展示自己收藏的青年艺术家的作品,邀请的客人也各个都是艺术界的青年才俊。”陆广发给杜夏指了个方向,那里站着一对夫妻,女的瘦如竹竿,晚礼裙下面开叉上面露背,男的肥头大耳,西装革履裹得密不透风。 陆广发一路告诉杜夏,说这两位是某ngo美术馆的创始人,男的是有红色背景的官三代收藏家,女的是网红策展人。他带杜夏走到那二位的圈子里,他们先注意到的都是何筝,然后见杜夏冷着一张脸不说话,又觉得他也挺艺术家。 陆广发忙不迭跟那两位美术馆创始人说,这里的艺术品中也有杜夏的画。 两位先是表露出兴趣,但注意力很快就被另一堆人吸引走。杜夏也跟着走近,站在人群外围本想也稍稍挤进,他听到那位女创始人娇嗔地给了另一个青年人拥抱,“hasbeenalongti,joe!” “多么怀念我们在伦敦的时光……” 那甜美的嗓音扎进杜夏的耳朵,让他不敢再往里走近。更让他惊恐的是,那位货真价实的joe身后的画正是大人物问自己画一万块买的仿制品之一,joe却依旧能谈笑风生,感谢大人物收藏自己的画作。 “五百万而已,小钱。我只是想为现代艺术发展近绵薄之力。”大人物今天穿的是中山装,跟joe一起欣赏那幅画。大人物身边的助理冲人群外围的杜夏使了个眼色,像是在怂恿杜夏快点进来拆穿,演全这场好戏,杜夏与他对视几秒后便连连后退,惊魂未定。 大人物没和joe聊几句就走了,和他一起进入会客室的人与他年龄打扮都相仿,明显是生意人。那位助理全程跟在大人物身边,消失在转角前,大人物特意回头看了眼杜夏,眼里透露出一点点惋惜,助理的眼神则一如既往灵动俏皮,他之前的怂恿肯定也是得了大人物的授意。 “没办法,他太有钱了。这人啊,有钱到一定程度,境界就不一样了。”陆广发竟不觉得这是场闹剧,给大人物价值百万的恶趣味找理由。这种人什么大风大浪没经历过,什么大名大利不拥有,那些货真价实的名人字画已经无法刺激大人物的神经,比起声名远扬的真迹,杜夏庄毅这样籍籍无名的小人物,反而能稍稍让他觉得有趣。 “所以《哪吒自刎》这种奇怪一点的画吧,他说不定会有兴趣……不成,我得先去问那俩美术馆的取取经。”陆广发说完,先自顾自跟那女网红策展人交际去了,留杜夏在原地。 杜夏敢肯定自己的复刻品和joe的原作有差距,joe却没有提出质疑,好像只要这幅画摆到这个位置,它就算出自大卫村的野画家之手,它照样能被花团锦簇,被所有人认可其价值,包括那位被仿冒的留洋归来的青年艺术家。 joe匆匆扫了杜夏一眼,对这种不面熟的陌生人,毫不留心,接着跟下一个衣着荣华的贵妇攀谈。杜夏茫然不知所措地看向何筝,何筝原本又要打哈欠,余光捕捉到杜夏投过来的目光,愣是把哈欠憋回去了。 也没特意安慰,何筝仅仅是摸了摸杜夏的头发,再扶着他的脑袋侧向自己的肩膀,短暂地靠了靠。 大人物进入会议室后就再没出来过,等着见他的人却有一茬又一茬。杜夏和何筝在队伍里等着,能听到前面的人交换讯息,都说这位企业家人特别好,别人给他阐述什么项目,希望能获得他的投资,他听完后都会来一句“这个点子不错”。 杜夏道听途说,不知真假,但从会议厅里走出来的人没一个垂头丧气,好像那位大人物真是阿拉丁神灯,能满足每一个人的愿望。 队伍就要轮到杜夏了,陆广发才过来找杜夏,紧急低语道:“计划有变。” 杜夏不是很懂陆广发的意思,面色依旧茫然,何筝倒是平静。 不等他们发问,那对夫妻就也走了过来,女的满脸笑容,说出来的话却直截了当到刻薄说给庄毅这种水平的画工办画展,不太行。 杜夏反而松了口气。 至少他努力过了。哪怕明知希望渺茫,他为之争取过,也算问心无愧。那位女创始人脸上的笑容不变,竟峰回路转地对何筝说:“听说你嘴皮子很利索,那待会儿我们一起进去,你动动脑筋把故事说的更离奇,更接地气些!” 这完全是两个天差地别的要求,离谱程度不亚于五彩斑斓的黑,何筝却丝毫不觉得诧异:“行啊,反正庄毅人不在。” 意思是他可以尽情发挥,把活的庄毅说死都成。 但这位女创始人不管庄毅的死活,她要的故事,是杜夏的。 男创始人终于开金口,居高临下地对杜夏说:“我们只考虑给你办展。” 陆广发在旁附和:“你待会儿就说《哪吒自刎》是你的作品。” 杜夏脑子里炸出尖锐的嗡声。 男创始人还是那么傲慢,大发慈悲地给杜夏分析,大卫村里的名画复刻为什么在国内销量下滑,“因为越来越多的购买者都是女性,她们的品味就是大众审美,更喜欢精修美颜过的东西,无法欣赏油画的古典美,又大量购买其他现代的装饰品彰显自己空洞的品味……” 男人越说,眉头越是皱起,好像很看不起这个消费群体,九成九来他的美术馆的观众都是女性,且冲着自己这位网红老婆的名气。 “……总之要把观众默认成女性,画她们会喜欢的作品,编她们爱听的故事。”女创始人接话,给杜夏灌输新的逻辑。 何筝有点听明白了。在女性视角里,庄毅这种直男并不讨喜,反倒是杜夏 “你不一样,你会让她们共情。”陆广发抓起杜夏的手,鼓励道,“你待会儿别紧张,把初中那些事说出来就行,保证那位大人物会感兴趣。” “……什么?”杜夏怔住,无措地又看向何筝。陆广发又着急道,“不然你就抓紧时间,在这儿先告诉何筝,让他这张嘴帮你润色润色,把你的故事用那幅《哪吒自刎》升华一下!别说画展,那位大人物还能让孵化公司把你包装成网红,新时代的女性力量!” “我自己就有这样的公司。”女网红插画,她在网络世界里也是这样的形象。 “我……女性?”杜夏意识到不对劲,接下来说话的却是第一次见面的男创始人。 “害,你这位朋友刚都和我们说了。你妈当初为了给你弟攒彩礼,不是收了别村人的彩礼嘛,你没从,就逃出来了,在蓉城打拼到现在。”男创始人显摆道,“你的经历确实很罕见,有当代魔幻现实乡土主义的气息。” 杜夏大脑一片空白。 知道这件事的除了几个村里的老干部,很少有人知道。 就算知道了,也会装不知道。杜夏就是逢年过节也不回老家,知情的人也没机会闲言碎语。 况且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初中同学们都毕业了,陆广发更是比他还要早地出来打工,怎么会知道。 还将这么隐私又难以启齿的过往,全盘托出告诉了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 杜夏差点行为不过头脑,出于动物本能地给陆广发一拳头,更炸裂的却还在后头。那个女人噗嗤一笑,感慨天道好轮回,杜夏逃走一个月后,那个原本要娶他的男人,死了。 被只有六岁的杜浪,用一根银簪子刺穿眼珠子,失手杀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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