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震哂笑,「我几时不小心?倒是你,四处拈花惹糙,三更半夜还在大街上招摇,你在明、人在暗,自己当心吧。」
「四处拈花惹糙?老兄,你也过分夸张了点,这一个月来我为了跑马场的事,天天忙得焦头烂额,哪还有闲心去找女人?不过去了明珠那边两趟,还是和大哥一起去的。」向英东想起了什么,「对了,明珠说,下个礼拜这边举行的斐迪南领事迎接使团的晚宴,大哥会带她一同来参加。」
锦绣霍然抬头。
明珠要来?明珠知不知道她在百乐门做舞女的事?
「她已经知道了。」左震彷佛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是我跟她说的。」
锦绣垂下了头,「她讨厌我。」
左震却道:「我看未必。明珠是嘴硬心软的人,也许只是一时意气。不管怎么说,你们是亲姊妹,她承不承认,这都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当殷明珠穿著黑色裸肩晚礼服,踏上百乐门铺满红毡的台阶,缓缓绽放她迷魅的微笑,那是整个夜上海都要为之震动的。
锦绣屏息地看着她这样优雅地走进大厅,满堂宾客目光的焦点都集于她一身而面不改色,好象早已习惯了接受这种惊艳的场面。一个女人,居然可以美到这种地步?怪不得她会成为美女如云的百乐门一块炙手可热的红牌,怪不得她以这种身份能够成为向寒川的女人,怪不得人人背后提起她,都有莫名的羡慕和嫉妒。
锦绣的脸上涌起红晕,双眼亮晶晶的,有点兴奋和激动,也有点自叹不如。不管明珠认不认她、喜不喜欢她,都不能改变明珠是她的姐姐这个事实,不是吗?这个美丽带点传奇的女人,身上流着和她相同的血液。
其实,虽然当初被明珠羞辱了一顿,又赶了出来,可是锦绣从来没有真正怨恨过她。正像从前她对向英东说的,明珠十二岁就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她的遭遇多么凄惨绝望,今天的一切又是付出了多大代价换取回来的,外人怎么能体会?她是有资格有理由恨荣家的,这个不能怪她。
锦绣不和她打招呼,甚至还往人多的地方躲了躲。因为她略觉尴尬,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什么态度面对明珠的冰冷。显然,明珠不愿意见到她,更加不愿意承认她们的关系。
而向寒川、向英东和左震,是陪同法领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一起进来的。满堂宾客自动两边闪开,给他们让出一条信道,哗哗地鼓起掌来。
名震上海的人物,果然有其震动人心的风采。向寒川的尊贵沉稳,向英东的英伟倜傥,左震的俊挺冷静,简直可以用「交相辉映」四个字来形容。
锦绣躲在人群后面偷偷地微笑,这样看着英少光芒四射地周旋在宾客当中,心里浮动着淡淡的喜悦。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英少的大哥向寒川,一直听英少和左震提起他,现在见到了,才知道什么叫做气度雍容。他略显黝黑,跟英少的轮廓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但主子的气势十分内敛,论外表,不如英少抢眼。可是明艳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边,都不能把他给压下去。
晚宴之始十分隆重,但稍后就活跃起来。锦绣左右看看,没什么认得的人,英少和左震都忙着应酬宾客,就觉得有点无聊。今天是上流社会的盛宴,大多数男人都自带舞伴,真正过来跳舞娱乐的客人寥寥无几。
端着一盘食物,她到外面的花厅里去。
不远处供休息用的长沙发上坐着群女眷,珠光宝气,正在比较谁的衣服样式新些、谁的戒指成色好些。
「汪太太,你这只戒指,是不是在霞飞路上宝麟堂买的?」一个细瘦的女人捉着另一个的手不放。「我上个月好象在那边看到过,好贵哦。」
那汪太太矜持地笑着,「可不是,买了又不那么喜欢了,这种东西,也就图个一时新鲜。」看样子也的确是,她两只手上至少戴了五六个戒指。
原来说话的女人羡慕地赞叹:「唉,汪老板真是大方,你好福气呀,汪太太。」
旁边一个插嘴,「你们看没看见殷明珠戴的那条钻石项链?那是上次英伦拍卖行拍出去的极晶,没有个十万八万,想都别想。」
「啊!」一阵此起彼落的惊叹声。「真的?这世道真是……女人长得漂亮就是吃香。」「她凭什么戴这个?」「就是,现在这种女人哪还有廉耻,抓住一个有钱的男人就拚命揩油水占便宜。」「有时候啊,那种见不得人的身份,反而更容易扯下脸皮来要钱,穿的戴的,比咱们这些正牌的太太还光鲜排场。」
又有人幸灾乐祸地下结论:「再怎么说,卖过身的女人,是上不了台面的。再漂亮再妖媚,还不是被向先生藏在外边,谁听说人家向先生要娶她回家了?玩两年玩厌了,还不是一脚就踢开?」
锦绣端着盘子的手气得握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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