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节:第四章世祖(47)
此所谓一百七十余人也,其余犹未追录。原旨械送都下,抚臣令其速行清纳,代为入告,即于本处发落。于是旬日之间,完者十万。犹有八千余金,人户已绝,无从追索,抚臣仍欲械送,道臣王公及好义乡绅,各捐金补偿乃止。然额课虽完,例必褫革,视原欠之多寡,责几月,枷几月,以为等杀,今犹未从决遣也。
独吾友王惟夏,实系他人影立,姓名在籍中;事既发,控之当道,许之题疏昭雪。惟夏亦谓免于大狱,不意廷议以影冒未可即信,必欲两造到都合鞫,于是同日捕到府;后其余免械送,惟夏独行。
按:练川为常熟的别称。明朝江南绅权素重,常熟以钱氏巨族,更为豪横,但亦历任地方官本乎&ot;为政不得罪巨室&ot;的乡愿作风积渐而成。&ot;练川之狱&ot;为&ot;奏销案&ot;的先声,易言之,&ot;奏销案&ot;为&ot;练川之狱&ot;的发展。如上所引,既捕系责令清纳,而又褫革功名,而又分别枷责,既罚又打,想见朱国治治吴之苛。
至于王惟夏一案,别有说法。王惟夏名昊,又字维夏,为王世贞之后。明朝自嘉靖末年以来,弇州名重无比,&ot;三槐堂王&ot;实为江南世家之最;廷议必欲&ot;两造到都合鞫&ot;,无非有意折辱斯文。
今日发笔,首须向读者致歉的是,昨稿着笔时,因&ot;练川&ot;忆及&ot;琴川&ot;,随即想到吴梅村的《感旧》;玉京道人卞赛赛初遇梅村于秦淮,欲以身相许,而梅村故作不解。后数年已易代,梅村做客常熟,闻玉京亦在此,偶话旧游,主人&ot;尚书某公&ot;(按:自然是钱牧斋),&ot;请为必致之&ot;,座客皆停杯,打算留着量喝喜酒。谁知玉京一到,知是梅村,回车入内宅与柳如是话旧,竟不愿见梅村一面。我一向觉得梅村的这段唯一韵事,也是恨事,令人回肠荡气,惘然不甘。因而一时错觉,竟以心中的琴川为笔底的练川;但所记常熟钱氏豪横,逋欠者众,亦为实情。
至于练川,正是王世贞&ot;弇山堂&ot;所在地的太仓。王为中国第一大姓,其源凡四,而以琅玡王居首。晋室南渡,王谢子弟散居各地,即在北方,亦不尽留于琅玡,其中有一支迁山东莘县,我曾作考证,其地即为《金瓶梅》的主要背景。莘县王氏,至宋真宗朝出一名相王旦;东坡《三槐堂铭》,即为莘县王氏而作。金兵入汴,王旦之后随宋室南渡,郡望特标&ot;三槐堂王&ot;,以别于东晋时侨寄江南的&ot;琅玡王&ot;。王世贞即为&ot;三槐堂王&ot;。
太仓王氏自王锡爵入相而愈贵,锡爵之后出丹青两名家,即其孙时敏(烟客)及时敏之孙原祁(麓台)。山水&ot;四王&ot;,太仓占其三,王烟客祖孙之外,另一王为王鉴,字元照,曾为廉州知府,故人称王廉州,他是王世贞的曾孙,而王惟夏为王元照的从兄弟。惟夏之叔子彦,为王世贞之弟世懋的孙子,与吴梅村以中表而为儿女亲家。《梅村诗集》中赠王子彦叔侄之诗甚多,类皆愁苦之音;有《送王子惟夏以牵染北行》五律四首。《梅村诗集笺注》于&ot;牵染&ot;条下作按语云:&ot;惟夏北行,不知所缘何事。《集览》谓系奏销案,细味诗意,了不相似。且奏销之狱,江南不下数百人,未闻被逮入京也。&ot;殊不知即由于节外生枝的必使两造至京&ot;合鞫&ot;之故。
吴诗虽号称诗史,但如《圆圆曲》等不稍宽贷;而于当世时政,则言婉而意苦,但乞于怜,至多讽示,不敢公然指斥。如送惟夏四律,即为一例,&ot;其三&ot;云:
第110节:第四章世祖(48)
客睡愁难起,霜天贯索明。
此中多将相,何事一书生?
薄俗高门贱,清时颂系轻。
为文投狱吏,归去就躬耕。
按:此诗体例稍异,乃设身处地为王惟夏在解京途中抒感。&ot;客睡&ot;者宿于邮驿;少陵《客夜》诗:&ot;客睡何曾著,秋天不肯明。&ot;首句言长路漫漫,愁不成寐,因枕上所见唯&ot;霜天贯索明&ot;之故。《晋书&iddot;天文志》:&ot;贯索九星,贱人之牢也。一曰……九星皆明,天下狱烦。&ot;此为触景生情、虚实相生的写法,因霜天星明而推想贯索九星皆明;既天下狱烦,则此去诚恐不免,故客睡生愁。
&ot;此中多将相&ot;为&ot;狱烦&ot;的注脚。世祖初崩,朝局大翻,将相系狱,原自有故,乃何事又牵一书生在内?第一联借惟夏之自叹,寄沧桑之深慨。
第二联上句轻,下句重。&ot;颂系&ot;典出《汉书&iddot;惠帝本纪》,&ot;颂&ot;者容也,谓虽被系,仍加宽容,不必锒铛就道。以此,唯夏乃得自宽自慰,计唯至狱一投&ot;亲供&ot;,是非自明,便可得释;释则即当归去,如三国时田畴之&ot;躬耕以养父母&ot;。
&ot;其四&ot;云:
但可宽幽系,从教察孝廉。
昔人能荐达,名士出髡钳。
世局胥靡梦,生涯季主占。
定闻收杜笃,宁止放江淹。
此末一首乃慰惟夏,兼为之向当道陈情。首言如不必以刑责为急,略宽其狱;进而察其人品,可当孝廉方正之举。&ot;髡钳&ot;不过城旦之刑,殊非重罪,其中亦颇出名士。《后汉书&iddot;刘平传》:&ot;数荐达名士。&ot;第一联上下两句,皆强调王惟夏名下不虚。
第二联则颇寄感慨,&ot;役囚徒以锁连缀&ot;,谓之&ot;胥靡&ot;,见《汉书&iddot;楚元王传》注。上句&ot;世局胥靡梦&ot;,稍嫌费解,或另有本事亦未可知;下句&ot;生涯季主占&ot;则用《史记&iddot;日者传》楚人司马季占卜于长安东市的典故,言乱世祸福无端;但从好处去想:不止如江淹在狱中上书王景,得以释放,且极可能如后汉杜笃,因在狱中作《大司马吴汉诔辞》,为光武激赏,赐帛免刑得官。
按:当时在朝的吴中大老为金之俊,吴江人,明朝万历年间进士,颇受世祖礼遇;本可领导南派,抗议苛政,但结果竟上了&ot;认罪&ot;一疏,孟心史先生谈奏销案,转引陆文衡《啬庵随笔》云:
抚公朱,因见协饷不前,创为绅欠衿欠之法,奏销十七年分钱粮,但分厘未完,即挂名册籍,且以&ot;抗粮&ot;。司农方拟驳核,而曹溪相国子侄,亦册欠有名,亟上认罪一疏,于是概不敢议宽免,照新例革职枷责者,至一万三千五百十七人云。
按:户部堂官别称&ot;司农&ot;。其时户部汉尚书、左右侍郎为杜立德、郝惟讷、朱之弼,籍隶宝坻、霸州、大兴,虽皆北人,而与冯铨、刘正宗辈大异其趣。杜立德治狱平恕,辛酉科场案,南士多赖其保全;郝惟讷持大体,论事务求平允;朱之弼内行修笃,凡所献替,皆主于爱民。度支三长官皆不以朱国治的苛扰为然,准备驳斥,哪知吴中在朝的大老都已&ot;认罪&ot;,户部再议宽免,岂非&ot;倒行逆施&ot;?孟心史说他曾见过当时江流的一通函札,称金之俊为&ot;三吴大罪人&ot;!稽诸史实,金之俊当时确为三吴所共弃。
略晓明清之际史事者,都知道有&ot;十从十不从&ot;之说,或谓之为&ot;十不降&ot;。就现代的观点来看,金之俊所献之策,确为&ot;统战&ot;的高招,譬如衣冠之制,男子必须薙发留辫,不得如明朝之戴网巾;而女子不必如旗下之天足、着旗袍。男子生则如清朝之制,死则可用明朝衣饰入殓,终清皆然。此即所谓&ot;男从女不从&ot;、&ot;生从死不从&ot;。在男性中心社会中,女可&ot;不从&ot;并不表示赋予女性以反抗的自由;&ot;死不从&ot;则是骗人的话,但确实发生了骗的作用。世有如鲁迅之所谓&ot;阿q&ot;者,金之俊可说是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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