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哂道:「什么想留在中国打工赚钱给家里,都是骗人的吧……」
屈露露眼皮一跳,只当流浪汉看穿了自己的西洋镜。
流浪汉却继续说道:「我看你和你那个什么叔叔就是一伙的,你想在中国搞个合法身份,多半就是为了干这些事的时候能更加方便。」
屈露露「嘿嘿」笑着,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流浪汉反而更加认为自己的判断是对的,但他很快又生出警惕:
「先让我见一见你那个叔叔,看他到底是不是你说的专门做一行。鬼知道你是不是在信口胡扯,骗我和你扯了结婚证,到时候却一脚把我踢开,我上哪儿找人喊冤去?」
「你这样的女人,一看就知道很会骗人,说的话也不知道哪句真哪句假。」
这个流浪汉的言语见识,让屈露露觉得他不是一般人,顿时对他来了兴趣:「大叔,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吉安。吉安的吉,吉安的安。」
史际和海浪都算是「蛇头」,这一点屈露露没有骗人。
于是,她很快就带着吉安去种子公司见了史际,并且在那里的地下室让吉安见到了几个偷渡过来的越南人。
吉安这才确定自己走了大运。
一路流浪,历尽千幸万苦,总算走到了国境边陲。
原本正在发愁人生地不熟,不管是在当地找「蛇头」,还是单人私自越境都有点儿一筹莫展。现在好了,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管眼前的屈露露找自己扯结婚证到底是为了进一步发展「偷渡事业」的需要,还是别有目的,吉安都决定和她达成这一协议:他和她扯证,完了立即送他「出国」。
对于吉安自称身份证已经遗失,要回原籍才能补办的难题,屈露露和她那个叫史际的叔叔也立即就给出解决办法:
不用回原籍,他们可以帮他在当地「补办」身份证和户口本,只要吉安将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们就行。
要是回原籍补办身份证,这一去一回路途遥远,太过麻烦暂且不说,关键在于鬼知道你吉安去了之后还会不会再回来。
你吉安就是因为身上没钱,又嫌麻烦,所以才不想回去办理身份证和护照,进而才想从清河偷偷摸摸私自越境出国。我们要是给你一笔钱,让你舒舒服服回到原籍补办了身份证,接下来是不是还能再办理护照?
护照下来了,你还有必要再回到清河找人帮你偷渡出国?
这是屈露露一方的的想法。
至于在清河「补办」下来的身份证,双方都知道是个西贝货。伪造身份证件这种事,从事「偷渡」业务的史际自然不陌生。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
屈露露一方要的只是一张和中国人的结婚证。
吉安要的是出国,身份证、户口本是真是假,对于他来说压根儿就不重要。况且,吉安这个姓名和身份原本就不存在。他只是不想让自己的真实身份曝光,所以才会声称身份证遗失。
至于屈露露一方的反应和安排,也完全就在吉安的意料之中。换成是他,他也会这样干。
那个时候,实现异地申办、补办身份证,还只是相关部门的构想和规划,尚未成为现实。
当时的民政婚姻登记系统和公安机关的户籍系统相互独立,存在信息壁垒,并且很多县级民政部门由于自身条件限制,无法识别虚假的身份证及户口本。这些都为以假身份证办理真结婚证创造了有利条件。
现实生活中,存在以伪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结婚证,在事实上犯下「重婚罪」的案例。
但在法律层面,由于用以登记结婚
的个人身份为伪造,致使民政部门作出的婚姻登记与客观事实不符,结婚登记失去合法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也就是说这样的结婚登记无效,应予以撤销。
另一种意见认为,第一段婚姻无论是否为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在被法院依法宣布无效或被依法撤销前,此婚姻关系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在法院宣布婚姻关系无效之前,即便是以伪造的身份信息办理的重复婚姻登记,也仍然构成「重婚罪」。
所以,任何人都不要试图去钻法律的漏洞。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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