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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拿到的时候就知道里面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呢?它在我的手里沉甸甸的。
他用一个加厚软垫信封把它裹了起来,用胶带封了口,上面用粗粗的黑色记号笔写着我的名字。
克丽丝。
&ldo;这是你的小说。
&rdo;他说,&ldo;你写的那本。
&rdo;
我不知道是什么感觉。
证据,我想。
可以证明我写的日志是真的,如果明天我需要证据的话。
信封里是一本小说,我把它拿了出来。
是个平装本,不新了。
封面上有个咖啡杯印痕,书页的边缘老旧泛黄。
我挺好奇纳什医生是不是给了我他自己的书、现在这书市面上还能不能买得到。
拿着手里的书我又一次看见那天看见的自己:年轻,非常年轻,努力伸手想要拿到这本书,靠它找到写下一本的办法。
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那没有成功‐‐第二本小说一直都没有完成。
&ldo;谢谢你。
&rdo;我说,&ldo;谢谢你。
&rdo;
他笑了:&ldo;不要客气。
&rdo;
我把它放在大衣下,回家的一路上,它在那儿像一颗心脏一样跳动。
※※※
我回到家便打开了自己的小说,但只翻了翻。
我想在本回家之前在日志里尽量多记一些记得的事,但等一写完我就匆忙下楼仔细察看纳什医生给我的东西。
我把书翻了一面。
封面上用蜡笔画了一张书桌,桌上放着一台打字机。
一只乌鸦蹲在打字机的托架上,头歪到一边,仿佛是在读夹在机器里的纸。
乌鸦的头顶写着我的名字,再上面是书名。
致早起的鸟儿们,书名如是写道。
作者署名克丽丝&iddot;卢卡斯。
打开书时我的手开始颤抖。
里面是扉页,有题词。
致我的父亲,然后是,我想念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