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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虽然可怜的渣玄被我放到了最后一位,其实我才是最可怜的人!
于是告诉大家一个消息,高中三年我可能不会再开坑了,顶多再写一个短篇。
不过其实三年也没有多久,也就一千多天罢了。
所以呢,如果有爱我的读者,告诉你们一个不幸的消息,《give》系列的其他部分要与您在一千日以后再见了!下一部的健气受和哭包小攻在一千日后等着大家!而且呢,我虽然文笔不好,但人品挺好的,所以我一定会记得高考后更文,《ge》系列是一定不会坑的!
哦对了,我高考完想先考驾照,所以麻烦大家再多等一百天了拜拜喽
ps:别急着走,还有个关于乐正玄温的番外。
第53章番外(有点长)
&ldo;薄纱锦袍,飘呀飘,浓淡妆正好;缀铃步巧,摇啊摇,声似黄雀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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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少年今日在圣上面前翩翩起舞,霎时间勾走了我的魂魄。
圣上对他温柔说道:&ldo;到我身边来。
&rdo;少年于是迈着轻快的舞步走到了龙椅旁。
他今生今世恐怕都不会与我有任何瓜葛吧。
&ldo;呜呼,这酒要斟下多少?醉一梦觅到,甩袖舞姿曼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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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深夜,他忽然乘轿出宫,来到了我府中,与我对饮,在我面前起舞‐‐我霎时间兴奋的难以自制,扑过去抱住了他,他欲迎还拒,在我怀中嬉笑躲闪着,我也大笑着搂住他却忽然看见眼前寒光一闪,匕首出鞘,我的胸膛被他剖开。
倒在地上咳着血,鲜红润湿了衣缕。
我转头望着他化着淡妆,带着邪笑的面庞,在月下染血,仍是那么美好。
他逐渐走近,又走近,蹲在我近旁,将匕首抵在我的喉咙上。
我用尽最后一丝气力,用沾满鲜血的手指在他眉间一点,便被割去了头颅。
‐‐我所谓,我愿做他眉间一点朱砂痣。
呜呼,洒家此生死而无憾了。
回想起那段以戏子的身份出入百官家中,时不时奉命杀几个人的日子,乐正玄温只觉得恍若隔世。
‐‐那段时间多轻松,想待在宫里就待在宫里,想上山找师傅就上山,没人强迫他走,也没人强迫他留,只要把暗杀的职责履行好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