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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和派蒙稀里糊涂地在纸上摁下了指印,即便没有印泥,白纸上还是光华一闪,留下了两人的见证。
契约之神签订契约还真方便。
将契约纸张细细卷起,系上红绳,钟离向她们告别:“多谢两位,我还有些事要思索,就先行别过了。”
他又沉吟:“那么,作为另一方,又需要履行些什么职责呢?有趣,虽说我见过世间的一切契约,但就理性而言,我确实不知道这份契约的履行方式……”
荧和派蒙瞠目结舌地看钟离若有所思地离开了,她们面面相觑,呆若木鸡。
钟离不会是因为有趣才答应的华予吧?他好像真做得出!
荧声音有些罕见的哆嗦:“好像,璃月的婚契也有公证的形式……?”
那好像是针对外国人和本地人结契?
“所以……”
派蒙更加迷茫:“他们这是结婚了吗?”
人类正常的结婚是这样的吗!
他们究竟是这样就结婚啦还是谈恋爱?捉摸不透!
想想这两个人都捉摸不透!
再想想脑子里要打结了,荧和派蒙恂恂然地说道:“定这样的契约,以后会发生什么奇怪事啊?”
不过在他们那里,好像发生什么都不奇怪?!
◇贰
烟绯律师最近接到了一起匪夷所思的案件咨询。
被千岩军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还嚷嚷着不是他的错是其他人的错之类的。
讲道理,这样的辩护人她见的多了,而千岩军来找她商量,并非是无的放失。
这位当事人因为疯狂举报某一对情侣,在千岩军并未受理后,公然辱骂军士,千岩军以“滋事寻衅”
罪将其逮捕归案,但因为当事人振振有词的事由让他们犯了难,倘若他说的那对情侣所作所为在璃月是一种违法行为的话,那么他滋事寻衅的罪名自然也就不成立了。
情侣在公众场合卿卿我我的出格行为在法律上如何评判?璃月的律法对此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烟绯碰到过几起类似的案例,对这一块律法的完善,她也挺有兴趣,案例送上门来,她自然不会错过。
当事人是名年轻男性,名叫张山,一头短发,眼窝凹陷,没精打采的样子,日常是打零工为生。
烟绯注意到他的档案里写着条“一个月前与女友分手”
。
这是条重要信息,烟绯暗记在心里。
灯烛摇曳下,烟绯谨慎地开始与张山对话:“张山先生,你是对你的罪名拒不承认是么?”
张山一拍桌子:“我根本就没犯罪,犯罪的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