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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老百姓而言都是“官军”
中国军队和日本军队,对于老百姓来讲都是“官军”
。
如果你杀人放火强奸抢劫,不顾百姓死活,你就是强盗、土匪;如果你尊重民众,友好相待,你就是仁义之师。
我们可以指责这条简单的法则近乎“浅薄和愚昧”
,却又没有任何其他一条“深刻和智慧”
的法则比它更接近历史的事实。
有人认为:在绝对正确的爱国之上,还有一个绝对正确的人本主义。
孟子曰:“民为贵,而社稷次之。”
我非常赞成这个观点。
进一步说,我认为国家利益应该高于党派利益,而民生利益又应该高于国家利益。
新文化运动的代表人物之一胡适,也曾写过一首诗《你莫忘记》,借一位老人之口表达他的人本思想:
我的儿,我二十年教你爱国,—这国如何爱得!
你莫忘记:这是我们国家的大兵,逼死了你三姨,逼死了阿馨,逼死了你妻子,枪毙了高升!
——你莫忘记:是谁砍掉了你的手指,是谁把你的老子打成了这个样子!
是谁烧了这一村,——哎哟!
——火就要烧到这里了,——你跑罢!
莫要同我一起死!
——回来!
——你莫忘记:你老子临死时只指望快快亡国:亡给『哥萨克』,亡给『普鲁士』,——都可以,——人总该不至——如此!
—胡适的这首诗发表在《新青年》第五卷第三号上,大约为一九一八年。
“我们国家的大兵”
指的是军阀部队,而亡国的假想敌则是哥萨克、普鲁士。
不过不论放在什么时代什么地方,意思都是一样的。
抗日战争无疑是神圣和伟大的,但没有任何人、任何党派、任何国别和民族、任何军队有理由残害百姓,不顾及人民的利益。
中国军队带来的水深火热
看几个例子:
一九三八年六月九日,为了阻挡中原日军西进,国军在河南郑州东北郊花园口炸决黄河大堤放水。
洪峰突发,夺路东去,其咆哮汹涌之状据说超过历史上任何一次黄河决口。
豫、皖、苏三省四十四县市受灾面积一万三千平方公里,受灾人口一千二百五十馀万,三百九十多万人流离失所,九十万人死于非命,财产损失不计其数。
人民付出惨重的代价,“战果”
又如何呢?日军土肥原的第十四师团一部分被困于中牟,经工兵接应耗费三天集结到开封;中岛的第十六师团一两万人陷在黄泛区,经航空兵团空投物资救援,终于度过难关。
如此而已。
黄河毕竟没有像大合唱中歌颂的那样,“发出愤怒的吼声淹没侵略者”
。
它的流量太小了,只有珠江的八分之一,只能淹没那些没有航空部队和工兵部队救助的中国老百姓。
一个歪点子,死掉九十万人,这个数字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的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