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次她喝的实在太多了,再加上跳入了水里,被这个热水一泡之后酒精直冲大脑,此时的她而也已经陷入了糊涂的状态。
“登徒子!登徒子!”
凌云摇摇晃晃的扶着浴池的边沿,眼睛里杀气弥漫。
她这个杀气全部集中在了党天启的身上,她被一个男人给占了便宜,所以一定要是杀了他。
具体她是怎么来这里的,为什么来这里,凌云已经忘掉了,反正竟然有人对自己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那必须要用他的血来洗刷自己的清白。
“小贼纳命来!”凌云双指并剑指着朱由校娇声怒喊一句。
“我呸!老子是厦大的,有本事来啊!”党天启原本想发挥一下好男不和女斗的崇高思想,纯粹就是怂的。
要知道现在可不管你发生了什么,反正就是女生有理啊,作为一个男子,作为弱势群体,还是该躲就得躲。
不过既然此人不顾老子忍让的好意,那就需要怪我不客气了!
酒壮怂人胆,党天启喝了这么多胆子早就包天了,俗称色胆包天!
“看我龙抓手!”党天启大义凛然的伸出双手闭着眼抓了过去。
然后一把抓住了凌云再次踹过来的玉足。
不得不说,朱由校就觉得自己手里抓着的这个玩意很是滑嫩,而且柔软好似没有骨头一样。
好奇心起还在凌云的脚底板上用食指扣了两下。
好奇啊,纯粹的就是好奇啊,下意识的举动,真的他发誓确实是下意识的举动。
但是这个举动却让凌云的脸从脖子红到了耳朵根,那脚底板传来的触感,让凌云觉得脑海中仿佛开天辟地了一样。
真的,这辈子见过她的脚的,除了娘亲就没有别人了,现在竟然有一个人如此胆大包天的抓了她的脚,还……还摸了的她的脚底板!
那种触电一般的感觉顿时从脚底直冲大脑,让凌云的脑子都变得空白了。
她的清白,她的清白!
在这个时代,脚可是一个女子的清白,清白到什么程度,看了脚那和看了全身也没什么区别了。
甚至有些男子一辈子都没有看过自己夫人的脚长什么样子,无他,脚代表的清白就连自己相公也不能侵犯。
可是现在,凌云的最高清白没有了,她是一个不洁之人了。
凌云是一个大户人家出来的,因为某件事被朝廷抄家灭族,全家只剩下她一个人被师父救了出来,在那种家族之中,凌云从小就被教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现在她的节操已经没了,被这个恶徒给侵犯了!
爹!娘!云儿不洁了!
党天启此时还抓着凌云的脚,现在他不知道放还是不放,说实在的,他是真的……好像有些舍不得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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