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歌觉得自己不算聪明,她对数学物理还有别的科学知识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爱。这种热爱她在方辉学物理时见过,也在梁老师和程希身上看到过。可能多一份记忆的副作用,知道太多,缺了赤子之心。她唯二执念之一是想改变那场事故,另一个自己反复计算过理论数据,然而缺乏资料和专业知识,毫无成果。另一个执念,最初是自己、自己爱的人都要好好的,过上更好的生活,不知不觉这个区间在变大,再多一点,再多一点点……
可能中了时代的毒。
朝气勃勃的、毫无动摇的、自信并相信“一切都会更好”的。
人真是社会动物。
“那么早?”郑志远吃惊地问。难得的友好气氛让他鼓起勇气,“干吗考军校?安阿姨不会同意,能读清北为什么不读?大家都觉得那里才最优秀,如果你想为女同学竖立榜样,应该进最好的大学。”
安歌摇摇头,没跟郑志远解释。有人认为国外的教育好,有人认为能进清北才是国人的精英,那些都是别人的想法,不是她的。她清楚自己人生不同阶段想达到的目标,想到在一个地方会划上句号也很害怕,但已经得到比别人多,就该做点什么。
郑志远从小受父亲教导,察颜观色超过同龄人,看懂安歌不想谈这个,又说道,“吴砾是我的好朋友,你可以帮帮他吗?”
说完他紧张地看着安歌。
安歌想了一想,“可以。”看着郑志远的表情,不由笑了,“能让老梁吃瘪我就高兴了。”
为了那个被忽略被冷淡的另一个自己。
郑志远脱口而出,“今天你……”怎么这么好说话。
还好他头脑留有一丝清醒,及时闭嘴。
安歌知道。她心情好,昨天傍晚收到了方辉的信,夹在晚报里薄薄一封。
过去的信贴着八分钱邮票,慢悠悠地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方辉写了大半张纸。有选课,学校没让他们班统一上课,而是给每个人选择的机会,校内课任选。不习惯宿舍生活,每个人都很怪,包括他。食堂的菜一般般,他已经开始怀念一中免费给学生的豆沙小面包。带着岁月的香味,美化了。
安歌把信夹在书里放在柜中,走路轻快。
不过这些不会跟郑志远说了。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校园四面八方响起音乐,安歌跟郑志远头顶也有。他俩抬头看去,居然亭子的梁上装着一只音箱。
“请把我的歌带回你的家
请把你的微笑留下
……
明天明天这歌声飞遍海角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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