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秀秀一个大姑娘如果总是一个人从临街那道门出入,而且还是长得这么清秀,时间长了难免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曾老为着租客的安全,不愿意给钥匙。
从来没想到这个总是板着脸的老头居然会给她解释,黎秀秀一时有些受宠若惊,还没想好说些什么,曾老就转身进了屋,于是这次要钥匙就以半失败告终,毕竟她拿到了大门钥匙。
从这一天起黎秀秀就每日三餐都做一份给曾老。
过了几天曾老吃饭吃得满意,偶尔还会解释几句《道德经》里的语句给黎秀秀听,听得黎秀秀总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不由地就会陷入沉思,曾老心里赞赏地点点头,也不去管她,任由她自己慢慢思考,但是第二天开始那本泛黄的《道德经》就变成了更容易入门好懂的《论语》。
慢慢地黎秀秀发觉曾老依然总是面无表情,但待她却话多了起来,提点她的话更多了起来,当然了,都是关于黎秀秀读的字句,黎秀秀心里感激,给曾老做饭越发用心。
有一天黎秀秀出去给周幸珊寄信,被曾老给扫到了信封上的字,一时只觉得白瞎了黎秀秀这么清秀一张脸,白瞎了黎秀秀这么巧一双手。于是找了个借口,让黎秀秀帮自己记点东西,毕竟他的手不太方便。
黎秀秀便认真地坐在树下动笔写字,才写了一行字,曾老就喊停,竟然破天荒的那张永远都没表情的脸上皱了一次眉毛。
曾老嫌弃地说:&ldo;太丑!&rdo;
黎秀秀:&ldo;……&rdo;太直白了吧,她觉得自己的脸涨得热乎乎的,太丢人了。
曾老扔了一本字帖给黎秀秀,&ldo;每天一百个字。&rdo;
还是毛笔!
黎秀秀晕乎乎的,只觉得自己租这房子简直就是撞了大运,跟着曾老学习以往不曾接触过的中华传统文化,现在还有毛笔字可以练。她感激地直点头,满脸惊喜地保证每天二百个字,直接任务翻倍!
曾老嘴角微抽,真是个二傻子!
转身回自己房去了。
第113章商量
回到屋里静坐的曾老,心中感叹,没想到临老还能教人读书写字,真是不像自己以往的风格。
曾老本来也是一出来的民国大学生,甚至还留洋过一年,后来看到国家乱象横生,民族危殆,弃笔从戎,在战场上硬是把自己炼成一个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杀神,胳膊也少了半只,可惜他半辈子风云,十多年前看不惯宵小跳梁,愤而全身而退,退居到了蓝凌县这小小的地方,重新拾起以前的字笔。
虽然是他自己主动离开了那个地位,他的个性却让他久久不能释怀,觉得甚为憋屈,他拒绝了上面安排的人来服侍自己,一个人别扭地在这里生活。
过了十来年,他终是开始慢慢放下心结,对之前的一切心灰意冷,想着把房子租出去一间,或许能给自己这如坟墓一般寂寥的生活增加些烟火气。
不想却招来了黎秀秀这样一个丫头。
心善,愿意给他这个糟老头子做一日三餐,他也曾是大家少爷,曾经锦衣玉食,如今能吃到这丫头用心制作的精美食物,唤起他以往的早已封闭的记忆。
积极上进,能够听得进去自己的三两句酸言酸语,如一棵破土而出的小绿丫,使劲地吸收一切能吸收的阳光与雨水,努力向上生长,充满了勃勃的生机。
这股生机让他很是触动,想起自己的年少轻狂时。
曾老在屋里久久回味在黎秀秀带给他的触动,以及他曾经的过往中。
屋外,黎秀秀高兴地细数自己需要的工具:笔墨纸砚。
黎秀秀迫不及待地直奔蓝凌县卖东西最齐全的供销社。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延禧攻略之傅缨大旗永不倒 远溪 骗魔尊去当佛子以后 两度回首再遇你 海上月,心上人 韶光艳 向熊孩子致敬 我真不会算命 帝色撩人 被师父拔了坟头草之后 佛系高手[快穿] 我是你儿子 谜 豪门老男人的炮灰小娇妻[穿书] 重回八零之呆萌军妻 穿越之温僖贵妃 药学美人,年代开挂 长安[重生] 等待主角的日子[穿书] 杀人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