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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她喜欢他。
她对他的感情是持久不变的。
这种感情是跟她的调情与恋爱分开而独立存在的。
他磨练自己接受那些事。
他告诉自己,那些事是不可避免的,由于罗斯玛丽不凡的美貌以及敏锐的感情。
他没有预料的是他自己的反应。
跟年轻男人调调情之类的事是没什么,但是当他第一次对&ldo;严重的事&rdo;略有所知时‐‐
他很快就知道了,从她的异样感觉出来。
日渐兴奋的情绪、刻意的打扮的美貌、全身散发出来的异采。
然后他的直觉所告诉他的一切,都为丑陋的具体事实所证实。
有一天他走进她的起居室,她本能地用手遮掩住正在写着的一封情。
那时他就知道了。
她是在写给她的情夫。
不久,当她走出去之后,他过去拿起吸墨纸。
她把信带出去了,但是吸墨纸上的字迹还清清晰晰的。
他把吸墨纸放在玻璃上面‐‐看到罗斯玛丽潦糙的字迹:&ldo;我心爱的……&rdo;
他的血液沸腾。
他自觉那时的感受就跟奥塞罗(莎翁名剧主人公)的一样。
明智的解决?呸!
他真想把她活活掐死!
他真想把那小子杀掉。
那小子是谁?那个叫布朗恩的小子?或是史提芬&iddot;法雷地?他们两个都常对她眉目传情、秋波暗送。
他看着玻璃上映出来的自己的脸。
他的两眼充满血丝。
他的样子就好像即将昏倒一样。
当他想起那一刻时,乔治&iddot;巴顿让杯子从手中滑落。
他再度感到一股想掐死人的冲动。
全身血液倒流。
即使现在‐‐他尽力摆脱记忆。
不要再想起这些。
那已经过去‐‐结束了。
他不想再尝受那种痛苦。
罗斯玛丽已经死了。
死了而且安息了,他也得以安静了。
不再受苦受难……很可笑,竟然认为她的死对他来说就只有这个意义: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