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薇中文网

小薇中文网>官场文化与潜规则/道破天机 > 第17章(第1页)

第17章(第1页)

张居正是明朝最能干的大臣,有深知官场上的种种弊端和权谋。他讲述的一个大官怕小吏的官场故事,最能说明这个问题: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有个兵部(国防部)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报告兵部的官员,说字有涂改,按照规定必须严查;等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小吏又说,字虽然有涂改,仔细检查还是一字,并无作憋;于是兵部的官员也不再追究。将校们是升是降,权力都在这个小吏手上,你不贿赂他行吗?人们怕那些小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小吏,并不是想从他们手里得到什么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这个故事充分说明了&ldo;合法伤害权&rdo;的厉害。这恐怕也是人们常说的&ldo;县官不如现管&rdo;。

无论正式规定是怎么样的,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就是牛气得要命;在他们眼里,老百姓如同鱼肉,所以有&ldo;鱼肉百姓&rdo;来形容这些人与老百姓的关系。古代民间有句&ldo;官断十条路&rdo;的说法,是指案情稍有模糊之处,官员的合法选择就有十种之多;也体现了橡皮筋一般的特性。

总之,&ldo;合法伤害权&rdo;是很值钱的,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财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没有转弯抹角将它装扮起来。

&ldo;合法伤害权&rdo;是一个能帮助我们洞察隐秘和真相的词,借助这个词,很多难以理解的现象就顿时了然。&ldo;合法伤害权&rdo;威力巨大,成本低廉,人们几乎可以无中生有,凭空攫取利益;相比之下,造福的权力却有限得多,离不开实际资源的支撑。因此&ldo;合法伤害权&rdo;对社会和历史的实际运行影响深远,也是潜规则形成的根据。

对暴力的掌控才是最终的根据。&ldo;合法伤害权&rdo;不过是对合法暴力的合法应用。各个社会集团以及各集团内部,就是根据加害能力分肥的,各种资源也是追随这种能力流动的。施恩者能不能得到回报,取决于受益者的良心,而施恩者无法控制受益者的良心;加害者则可以单方面控制局面,因为加害只需依赖对方的恐惧。任何人都有恐惧,但不是任何人都有良心。

当冤大头是老百姓最合算的选择,而当贪官污吏则是官吏最合算的选择。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利害格局决定的。这种利害格局又进一步决定了挤进官场的利润很高,于是我们看到无法竭制的官僚集团的膨胀。

合法伤害权的最大受益者是整个官僚集团,连皇帝都算不上;而最大的受害者是农民集团。如果用现代工商社会打比方的话,那么最大受益者不是老板而是经理层,而最大的受害者是消费群体。官僚集团内部分肥的油水,最终都出自老百姓。

因为权威‐‐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权力,也能使其变异。人群中不乏有其他领域的权力拥有者,但在特定场合也只能忍气吞声,甚至已习惯于遭受无礼的回应。&ldo;习惯&rdo;的可怕在于意识深处已经认同了这种荒谬的自然反应,于是参与彼此践踏尊严的循环‐‐当离开那里,回到自己权力可辖的范围内,也换成同样的一张冷脸。其实权力的本质伴随着的则是责任与义务,如果缺乏内在人文良知与外部管理监督的双重制衡,极易转向威风等同威信,权威扼杀尊严的歧途。

清代官场上有一些小人物,他们不是官,而是官手下的办事员,但他们的实际地位很重要,起的作用很大,有的甚至操纵权柄,挟制官员,横行官场。这些小人物就是幕宾、胥吏、长随等。

胥吏又称书吏、书办、是官衙中掌理案牍的小吏,包括京吏和外吏。书吏对于清代政治的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其表现主要有执例弄权、舞文章伪、敲诈勒索等。

书吏执例弄权是清代的一大弊政。清朝的官员对大量的案牍文书都是不熟悉的,因为他们大都是科举出身,学的是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而不习法令世务。书吏是具体办理案牍文书的人员,都谙熟例案,因而实际权力很大,常可执例以制长官。官员们因为自己不如书吏,只好&ldo;奉吏为师&rdo;。

由于书吏权大,便可放手作奸,大肆索贿纳贿,所谓&ldo;官凭文书吏凭贿&rdo;。中央六部衙门的书吏权力更大,人谓之&ldo;无异宰相之柄&rdo;。吏部掌握官员任免之事,求官者便纷纷打点吏部的书吏,书吏则根据行贿者所求官缺的大小、肥瘠决定索贿数目,然后再上报。

学者吴思在《血酬定律》中提出和阐述了&ldo;合法伤害权&rdo;这一概念。在《灰牢考略》中又进一步通过对监狱的白、黑、灰的演变,使人们对&ldo;合法伤害权&rdo;有更深刻地认识。

《辞海》对&ldo;班房&rdo;的解释是:&ldo;看押犯人场所的俗称,指看守所、监狱等。&rdo;但从古书和史料上研究,在最初的意义上,班房是官衙或私人府第里的差役们值班或者休息的地方,后来这地方用来临时关押人了。清朝著名师爷汪辉祖在《学治说赘》里提到班房时说:&ldo;管押之名,律所不著,乃万不得已而用之,随押随记。&rdo;这就是说,监狱在法律上是有正式地位的,班房却没有;班房中的关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关押。这就不能叫&ldo;白&rdo;,但这是由合法官府&ldo;万不得已而用之&rdo;的,又不能叫&ldo;黑&rdo;,说黑不黑,说白不白的关押场所,就是&ldo;灰牢&rdo;。&ldo;灰牢&rdo;就是非正式监狱的意思。清朝末年,浙江省南浔镇的乡绅自发设立的&ldo;洗心迁善局&rdo;,将一些不够绳之官法的人禁锢其中,也是类似&ldo;灰牢&rdo;的地方。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相邻推荐:社会我纲哥[综英美]  纯属意外  娇不可妻[娱乐圈]  莫待无情空余恨  原来我是霸总们的白月光[重生]  穿成年代文反派的漂亮后妈[七零]  女配靠抽卡建设荒星  高峰体验  冷帝追妻:逆天神女狠狂妄  听说我离婚了  豪门长媳教你做人  绝非清宫大戏  民国路人甲  怦然心动  执剑抱走师姐[穿书]  狐戏红尘  全民女神之重生腹黑千金  喜气烊阳  卑微备胎不干了[快穿]  宝贝轻轻:总裁,用力爱!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