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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10月28日的晚上,10点钟还不到,“猴子”
满嘴酒气地从外面回来,吩咐我们几个把“床铺”
安顿好,让我们早点睡觉,他出去办点事。
边说边从行李袋里抠出一件黑色风衣披上。
那风衣虽然有些破旧,却是“猴子”
惟一一件“上档次”
的衣服。
还是林明和“猴子”
心有灵犀,见他这身打扮,便满脸堆笑地问:“老大,今晚是不是又要开荤了?”
“猴子”
倒坦率:“是啊!
你小子,这个月还没请我呢!”
我不想放弃这个机会,忙请求:“老大,能不能带我一起,长长见识?”
“想去就去吧,只是到时候别给我添乱!”
“猴子”
答应得爽快。
“猴子”
要去的那个地方,白天晚上都有拉皮条的妇女在那一带活动。
“猴子”
说他基本上一两个星期都会出去吃一次“荤”
。
在那里“做生意”
的主要是外地来的农村妇女,以30多岁的“嫂子”
居多,她们的目标也主要是外地来的民工和像他这样的流浪汉,因此价格开得都不高,有时甚至几块钱都可以成交一次。
一路上“猴子”
侃侃而谈,说起这类龌龊勾当在他脸上找不到一丝羞涩感。
相反,他大有以“嫖场高手”
而自居的味道。
说起第一次嫖娼,“猴子”
说是在他大约24岁的时候,那时刚被劳动教养两年放出来,在劳教所他曾听一位“难友”
讲过在某个劳动力市场(指原来的街头非法市场,2000年被取缔)嫖娼的事,出来后自己就想亲自去尝试一下。
那时胆子小,不敢上去和那些女人搭讪。
一个女人主动找了他,自此,“猴子”
像中了魔一样,有钱就去那些地方,还成了一些女人的常客。
“你就不怕染上病?”
我不无担忧地问。
“猴子”
一副老手的样子,说:“要会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