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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要提到两个人,也就是这本书的另外两位著者:高汉明和李宇新,他们曾是我在报社工作期间的两位铁杆通讯员。
高汉明是武汉另一家报纸媒体的编辑记者,李宇新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摄影师。
他们在我离开单位、变成一个流浪汉的日子里,一直陪伴着我。
其中高汉明受我的影响,2002年10月29日也向单位递交了辞职报告,和我一起深入乞丐群体,体验那种露宿街头、食风品雨的浪者况味。
李宇新则在他工作的闲暇之际,拿着他的专业照相机,跟随我们,记录下40多天来我们所遭遇的乞丐百相。
第二章黄鹤楼下的柳州“花脸”
1、15元的“乞丐服”
——“我的脸?被蚊子咬的,后来用洗衣粉洗,一洗就发炎了,留下这些疙疙瘩瘩。”
——他明明流着泪想家,可电话打到家乡,回家的机会摆在眼前,他却令人费解地把它放掉了。
——这个柳州的36岁的男青年,还会这样地在外面漂流多久?
15元的“乞丐服”
2002年10月23日,一个有着阳光的午后,从记者变成自由人的我来到武汉中南商业大楼前的人流中。
我的流浪就是从这一天开始的。
我知道,这样的天气对小曹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出行日。
他一定会在武昌最繁华的中南商业大楼附近,惬意地徜徉街头,看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群,观摩商场前为顾客准备的各种免费促销表演,然后等待中午餐馆消费高峰的到来——捡食客们吃剩留在桌上的饭菜,或是捡商店、公司门前被员工丢弃的盒饭。
在这样的好天气里,在这样的繁华地段,很容易找到属于他的美食。
午后时分,果然,在中南路行人匆促的人流中,我找到了目标。
他正拎一个捡垃圾用的蛇皮袋,一瘸一拐向前走着。
猛然抬头看到我,他露出了一口灰脸衬托下的白色、欣喜的牙。
“记者,你来了!”
他从不当面喊我的姓,只叫我“记者”
。
我和小曹并排坐在中南商业大楼前的人行阶梯上。
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从今天起,我们在一起生活一个月,可能更长。
你愿意吗?”
小曹的脸滑过一丝喜悦,“是不是你们报社又派你来采访我?我是不是又可以见报了?”
“是的。”
我干脆将错就错,“报社这次派我来和你一起住,和你一起过流浪的日子。
不光采访你,还要采访你周围的那些朋友。”
“那太好了!”
小曹想了想又问,“晚上也和我住在一起吗?不会像我一样睡马路吧?”
“我跟着你,你睡哪儿我就睡哪儿。”
下午2时许,我和小曹来到附近的公交车站,夹杂在人群中翘首等待着521路公交车的到来。
按照小曹的提议,做乞丐必须得有个乞丐的样儿,而我西装革履一看就不是那么回事,首先得换一身“行头”
。
小曹建议我到武昌中华路码头附近的旧衣市场去买一件旧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