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封遗书。
白色的a4纸被暮色晕染得近乎橘黄,段顺的手指头顿在纸页边缘,也仿佛融进了环境色里去,半透明,高饱和度,仿佛指尖在燃烧。
再下面一句是“对不起”。
小时候写作文,大家都知道第一句是用来概括全文主旨的。阮小静为什么要在遗书的第一句对他道歉?突然地,段顺不太敢继续往下读。
要是读完这封信,他有某种直觉,一定会让他到此为止糟糕透顶的人生更添风雨。
当然,最后他还是往下继续看了,用不太情愿,很缓慢的动作。
好奇心是所有人的通病。
【小段顺:
如果你能看到这封信,代表我大概已经不在了。
对不起。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我人生最后的日子,就当它是吧,所以这句话我是一定要对你说的。
宝宝不是你的孩子,我骗了你。他的父亲其实是温钊。我猜你看到这句话,心里一定在想我是不是疯了……】
阮小静只猜对了一半,看到这里,段顺并没觉得这个女人疯了,阮小静的字很娟秀,而且很有逻辑。他不觉得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人能写得出这么工整的信件。
但他确是实觉得有人疯了,他觉得那个人是他自己。
应该有这种病的,因为伴侣的离世,活着的另一半受不了刺激精神开始失常之类的病症。
这张纸肯定是他臆想出来的吧,他在臆想阮小静是个荡妇,从而使心底深处丧偶的愧疚和痛苦得到减轻。孩子怎么会不是他的呢,他是看着阮小静的肚子从平坦一天天大起来的,月份也都对,他拿着b超单去求证过的,孩子的大小和他们发生的那场意外吻合得严丝合缝。
那确实是他的孩子,怎么会和温叔叔扯上关系?
他的呼吸急促起来,手指隐隐有些发抖,表面上却尚算镇定。
他继续看。
【……当初会来公馆求职,我本来就是为了温先生而来。没有他的资助,我可能高中毕业就读不了书出去打工了。我爱他,所以那天当温先生喝了酒,把进屋打扫的我当成他前妻的时候,我没有拒绝。
他没有用信息素压制我,我是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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