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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初选出来的秀女汇集京城,由皇上亲自“相睇”
,选中者,即充入后宫“备用”
,落选者,再由宫中皇后太妃太监等挑选。
第二次入选者,充入宫内,任公主(或称
格格)、郡主的陪读,不入妃嫔之列。
开始时,选秀的范围很广,无论满洲、蒙古、
汉军,只要在旗者,十三岁至十七岁的格格均得参加。
过了十七岁的,谓之“逾岁
”
,可以免选。
嘉庆十八年始,除八旗满洲、蒙古自护军、领催以上女子们照旧备
选外,其余各项拜唐阿、马甲以下女子,再不必备选。
据于以上情况,有人又提出了疑问:宝钗不是旗人,何以要参加选秀?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以上只是清代选秀的情况,曹公虽然生在清代,但他所
写的红楼故事,早声明不知发生在哪个朝代的。
既然如此,在解答宝钗为何要参加
选秀、她参加的究竟是怎样的选秀的问题时,我们便根本不必要也不应拿清代的标
准来生搬硬套。
有了以上认识,下面便可以继续宝钗的故事了。
却说此次宫中选秀,选的正是众位公主和郡主的陪读,年龄本设定在十二岁至
十四岁之间,但那是宫中的标准,地方要初选时,当然要将年龄往前挪一些,比如
十岁的女子今年在金陵城完成初选后,明年进京,后年春季赶到京中参赛,便正好
是十二岁了。
所以,金陵城将选秀的年龄规定在十至十二岁之间。
又考虑到上选后
做的是陪读,所以范围只取城中户籍的女子,乡下人家不作考虑,免得笨手笨脚让
人笑话。
但这次选秀,还定出了一个古怪的条件:凡参选的女子,必须是正月出生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