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世人便理解成了神都是一袭白衣,以致于后来许多修行过仙术的修士们便开始附庸风雅的穿上两袖宽大的素白色长袍。
然而秦修瑜可比谁都清楚,他们刚来这个世界时,穿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若是用这个世界的描述来说,他们身上穿的白衣,并不是修士们现在常穿的宽袖长摆,而是一种形制奇怪的紧身衣,头上也都戴着奇异的圆形琉璃面具,活像是将鱼缸直接套在了脑门上。
他们当年所驾驶的神迹,需要四把钥匙的催动。然而,在神迹坠落后,那四把钥匙就同时呈现出暗淡的色泽,神迹也仿佛失去了生命一般,就地变成了一座钢铁堡垒。
秦修瑜到现在还记得,永宙当时的脸上,似乎并没有多少恼怒,甚至还隐隐带着几分难以察觉的欣喜。
“先下去看看吧。”永宙望向茫茫云雾下方的村镇,“这或许,是我们的新生。”
于是,这十二位主神便从那金属质神迹中走了出来,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灭顶的灾难。
“月灵之神在何处?”永宙的声音将秦修瑜从过往的记忆中唤醒。
秦修瑜连忙睁开眼睛,眼前的场景依旧不曾改变,并没有如他幻想的一般闭一闭眼就能回到原来的世界。
他不动声色的叹了口气,呈上手中捧着的锦囊:“有人曾在魔界附近听说过月灵之神的存在,我特意去了一趟,在那里找到了这个。”
锦囊拆开,里面是一枚红色耳坠。
永宙抬手,那枚耳坠便轻飘飘地飞到了他的手中。永宙捏着那耳坠端详了片刻,又像是混不在意的将那坠子随意一扔:“罢了,宝石和她那个不成器的孩子,都只是小人物,无须在意。”
秦修瑜真的很想打人。
有些领导,能不能做个人,先前找不到月灵之神踪迹之时,三天两头的催个不停,一旦找到了,竟然说“罢了”?!
罢了?!!!无须在意?
他秦修瑜为了找月灵之神的踪迹,可是愁的一个月没睡好觉,头发大把大把的掉。结果,结果好不容易按照领导的要求把事办好了,领导竟然来一句“无须在意”?!!
秦修瑜觉得自己自打来了这个世界之后,抗压能力就一直在提升。于是,抗压能力满分的秦修瑜,抬起了一只手,按在了自己饱受摧残的小心脏上,蔫头巴脑的转身离开了永宙那间可怕的卧室。
出门就能看见堡垒内浩瀚如星点的,与蛛网般四处延伸的廊台,一眼望不到尽头。
看起来,确实挺宏伟壮观的。
只是,秦修瑜看向眼前奢华到极致的廊台与看不见尽头的堡垒边际,总觉得眼前的这奢华又诡谲的场景,就像是他波澜起伏的人生。
没有任何地方会是乌托邦,他们原本生活的地方,看似平和如众仙会,却同样充满了压迫与不公。
这其中,最有发言权的便是司土之神洛英。
洛英独身养大的独子,好不容易考上了最高学府,却因为贵族室友们一个无心的小玩笑而被困井中活活饿死。找到他儿子的遗体时,那已然成了皮包骨的一具小骷髅。于是,洛英花了整整十年,调查清了每一个杀人凶手的身份,将他们,连同他们的贵族父母们一同砌进墙中。
当年此案宣判时,整个星系都有所耳闻,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秦修瑜。
他们一行十二人,各有各的罪,都是被发配来服刑的。秦修瑜不知道别人都是怎么想的,他只知道,不论过了多久,他都希望有朝一日自己能够重返故乡,抛弃现在这具被改造的面目全非的躯体,重新做回人类。
只是秦修瑜觉得,目前来看,他们曾经的队长,如今的天界主宰,似乎,越来越不想回去了。
秦修瑜有时候也在想,若是当真回不去的话,留个后代也挺好的。
若是生了女儿,他就要给她起名秦嫣,巧笑嫣然的嫣。
当然,前提是他能找得到对象的话。
他明面上叫掌则之神,听起来高深莫测,但其实天界所有人都知道,司咒之神聃兰,其实才是那个可以制定规则改变万物规律的人。
只是聃兰的性格极其古怪,行事风格就像是一颗无所凭依的蒲公英。没人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也许只是一阵小寒风,就能让这颗立场不明的蒲公英到处乱飞。
为永宙制定杀人法则的是他,为洛英制定救人法则的也是他。
但就这么一个不确定因素,以永宙的性格,却一直听之任之,甚至完全没有一点要
要不是因为知道永宙和聃兰在来这个世界前就是死敌,他都快要以为永宙改口味喜欢上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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