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也玩了,喝也喝了,天色渐晚。
林茗烟的衣服也不能看了,于是告罪进房间给自己换衣服。
不过她犯了难,因为她以为是进府来做婢女的,小包袱里随便捡了两身旧衣服就来了。
现在身上这件没用了,剩下的两件,都拿不出手。
杜鹃看着都着急了:“姑娘,这......”
这衣服穿出去,还没她的衣服好呢,显得主仆不分了。
再往不好的地方说去,这不是故意在主子面前哭穷吗?
得了这么多赏赐,还要再哭穷一下,是不是太过了?
四爷可不会信她抬进来做侍妾,会连一两身衣服都不给准备。
按这位主子的脾气,说不定连晚饭都不吃了,直接甩袖子走人。
那她可就惨了!
林茗烟也没办法啊,四爷来的太快,她也没办法准备啊,
说完看到苏培盛刚刚送来的布料,里面有一匹是粉红色的纱。
她把心一横:“把那匹纱裁出来,我穿上!”
“这能行吗?”杜鹃担心的包子脸都鼓了起来。
林茗烟点点头,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
好在她不是个甘于吃苦的主,怕进府之后里衣穿的不舒服,所以花钱新做了几套好布料的里衣。
现在换上一身棉白色的里衣,外面用纱罩一层,也就行了。
纱也不用做成衣服,做衣服肯定是来不及的。
只用像小视频里的床单仙女装一样,大致裁好,把后领缝上穿上。
而袖子不要缝,直接披上一块拢好的,当成披帛就好。
这样一打扮,倒是比她之前秋香色的旗装亮眼多了。
原本还担心的腿肚子直抖的杜鹃,这下眼里全是赞赏:“姑娘,你穿粉色可真好看呐!”
林茗烟姿色上乘,可以说上一句倾国倾城。
但是她不适合淡雅或是端庄的,最衬她的就是鲜艳的颜色。
现在这深粉色的纱一穿上,整个人就像是洗尽铅华,靓丽了不止一倍。
要想过的好,手段少不了。
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林茗烟都深谙此道。
她从那个重男轻女的家里逃出来,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茶,她会装。
上学的时候,父母想让她辍学打工赚钱给弟弟。
面对父母对弟弟的偏爱,她不哭也不闹,而是拼命的对弟弟好,弟弟的事儿比自己比任何人都重要。
终于,在她茶里茶气的说:“老师说我会上大学的,我一定会上大学以后赚大钱,给弟弟买车买房,让他过上好日子!”
由于这一番豪言壮语,父母同意了让她读书,她才考上了顶尖的大学。
现在,在四爷的后院,她又不得不捡起这份本能了。
衣服算是解决了,妆容也是头疼的问题。
杜鹃领来的粉她不喜欢,反正她的皮肤也够好,肤若凝脂。
便只稍稍扫了扫眉毛,点了薄薄一层口脂。
杜鹃看她几乎是不施粉黛的模样,都有点移不开眼。
她走出来的时候,一屋子的人眼睛都亮了一个度。
尤其是现在天黑了,屋里点上了灯,这朦朦胧胧之下,更是美丽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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