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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别人眼里,或许会觉得我是一个文化人。
至少,发表过几篇文章。
但妻却是一个放牛的孩子,从小就没念过书。
我说这事,当然不是从前地主家少爷和雇农家女儿的故事,是我和我妻的故事。
也不记得婚后哪一年,和妻去银行取钱,营业员把账单递给她时,她拿着笔,想了好久才问我:“‘淑’字那个‘又’,是写左边还是右边?”
我一咧嘴,告诉她:“是写在右边的!”
她又写了好久,终于把名字签上了,递给我,在我点头之后,交给营业员。
打那以后,每次陪她去银行,她的名字都由我代签了。
妻不识字,人却和她的名字一样,贤淑得很。
她为我生养了一男一女,承担了所有的家务,至今天,已经是三个孙子的奶奶了。
大概是小时候放牛放得勤快了,妻总闲不下来,家里的大事小事,都由她去做;家外的人情事世,也由她去操持。
所以虽然我识得几个大字,却也是闲人一枚,极少操持家务。
妻一生既不和我红脸,也不和乡里乡亲、大大小小红脸。
我常和别人说,我们夫妻是老天掇合好的一对互补鸳鸯:我认得字,妻不认字;我懒散,妻勤快;我性急,妻随和;我主外,妻主内
回忆相亲的那一天,妻会想起一段对白。
问她识不识字?她一扭头说:“不识字,要吗!”
我说:“我就娶不识字的女人!”
妻当时说的是大实话,而我说的却是诮皮话。
我们从未谋面,压根就没想到,她还真不识字,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大会写。
直到和她去银行,才知道问题严重了。
她问我,后悔不?我说没什么!
但还是建议:要不要每天教你认一个字,一年后,就不是文盲了!
不知是妻没答应,还是后来我忘了,反正日子一天一天过去。
直到她成为三个孙子的奶奶,突然有天对我说:“要是当年一天学一个字,就不会成为‘盲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