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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卖红烧肉(第1页)

洛诗诗俏脸通红,娇艳欲滴,脸上尽是羞意。

相公不会是又犯了疯病了吧?还是……还是想要白日宣淫?

在她的印象当中,苏哲虽然纨绔荒苏,孟浪无状,但也并非如此急色之人。

猝不及防地被亲了一口,洛诗诗心乱如麻,如小鹿乱撞般。

至于苏哲所说的什么生财之道,洛诗诗只当他是在胡言乱语,选择了自动忽略。

而苏哲此刻也没有闲情逸致去注意洛诗诗的反应,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发财大计当中了。

作为一名文科生,苏哲也算的上博古通今了,尤其是对历史十分了解。

在尝过洛诗诗所做的鲫鱼汤后,苏哲突然想起史料中对于明朝百姓衣食住行的一些基本介绍。

明朝在烹饪方面,比起前宋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因为宋朝之时,所有菜肴几乎清一色以炖为主,想吃到炒菜几乎是遥不可及的梦想。

而明朝则普遍开始炒菜,从口感上来说要比宋朝远胜不止一筹。

但是明朝食材同样匮乏,尤其是香料更是价比黄金,十分难得。

这个时代远没有什么鸡精味精之类的调味品,甚至连辣椒都没有。

若是你想吃个烤地瓜啥的,那你首先要能长命百岁,熬到万历年才行。

所以这个时代的菜肴口味十分单调,对于吃惯了各种食品添加剂和香精的现代人来说,根本难以下咽。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民以食为天”,所以吃对于人类来说是头等大事。

吃饱不是目的,对于富人而言,吃好才是享受。

老夫子不也曾说过“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吗?

所以,苏哲的发财计划已经呼之欲出了——卖菜。

准确而言,应该是卖红烧肉。

猪肉在后世是国人的主食之一,几乎所有人都离不开猪肉。

然而在明朝,即便是那些苦哈哈的下里巴人,也没有几个愿意去吃猪肉的。

这个时候的人们,普遍以羊肉为主。

南米北粟,南鱼北羊,大抵如此。

之所以不吃猪肉,并非朱是国姓,百姓不敢食之。

真正的原因是,猪肉实在太过腥臊,食之令人作呕。

因为此时人们还没有想出騙猪之法。

没有阉割过的猪,口感极差,肉质又老又硬,尤其是那股骚气,令人难以下咽。

所以后世之人不吃老母猪肉也是这个原因。

目前为止,关于猪肉的做法,也只有一道极富盛名的东坡肉。

不得不说,苏东坡是一个极其会吃的吃货,同时,他也是一个十分有钱的吃货。

东坡肉听起来十分简单,但是做工十分复杂,尤其是成本更是高昂到难以想象。

因为这道菜当中的香料价值就远远超过猪肉本身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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